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位老人都在怎么立遗嘱?

二位老人都在怎么立遗嘱?二位老人健在立遗嘱观点是一致的,可以由其中一位老人写一份遗嘱并由二老签字。也可以两位一起到本地公证处,两人当着公证员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然后遗嘱做公证,注意保管。另外,两人请家族以外无利益冲突2位朋友为旁证,二老当着旁证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然后二老和2位旁证一起在遗嘱上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就可以了。二、遗嘱的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公证遗嘱也是处理遗嘱继承纠最可靠的证据。(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称为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遗嘱人亲笔将自己的意思用文字表达出来。(三)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通常是在遗嘱人不会写字或因病不能写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但为了保证代笔人书写的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减少纠纷,应由二人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它在场见证人和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四)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由录音机录制下来的遗嘱人口授的遗嘱。用录音遗嘱容易被伪造和剪辑,因此,法律规定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五)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由遗嘱人口头表达并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遗嘱完全靠见证人表述证明,极其容易发生纠纷。因此法律规定遗嘱人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并且必须有二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用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立口头遗嘱。以上就是二位老人同时都在的情况下订立遗嘱的具体方法和方式,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遗嘱是只能对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处理,所以二位必须就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的遗嘱意见,否则是无法进行遗嘱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
      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一、离婚女方要20万合不合理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
      怀孕了想自己抚养孩子应该怎么办?处在恋爱和婚姻期的男女双方关系都是甜蜜而温馨的,但是当双方感情破裂、各自分飞时,往往都很少会考虑到后果,特别......


·一、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使用权房屋是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属性,单位通过无偿划拨得到土地。产权房屋是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偿得到土......


·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是什么?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


·私募基金自融违法吗?怎么自融
      私募基金自融违法吗?怎么自融自融是指企业的老板设立了一个融资平台,将平台上所筹集到的资金投到自己的公司或者与自己有关的项目上。现在出现了不......


·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缓刑属于我国刑罚中一种比较特殊的制度,可以暂不执行对犯罪犯罪所判的刑罚,但这并不带好最后就一定不执行了。而具体适用缓刑,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那......


·夫妻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有很多的夫妻因为感情破裂,家庭等等的原因要选择离婚,协议离婚的夫妻在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需要离婚协议书,那么离婚协议书格式范文是什么呢......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明确伤残情况。我国伤残鉴定等......


·民事纠纷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执行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达成执行和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产品缺陷惩罚性赔偿标准是什么?产品缺陷的惩罚性赔偿标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二百零五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