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解除协议的方式分为很多种,例如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协议解除。那么您在解除协议的时候该选择哪种方法了?我们告诉您不是你想选那个就可以选,而是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法定解除协议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此即债务人拒绝履行,也称毁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作为合同解除条件,它一是要求债务人有过错,二是拒绝行为违法(无合法理由),三是有履行能力。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此即债务人迟延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在此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当事人立即解除合同,而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履行催告,给予一定的履行宽限期。债务人在该履行宽限期届满时仍未履行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某些合同而言,履行期限至为重要,如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合同目的即不能实现,于此情形,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应如此。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某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二、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协议解除采取合同(即解除协议)方式,因此应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强行法规范和社会公共利益;采取适当的形式。
  
  
  三、法律效力
  
  
  
  一般规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该条规定,确立了合同解除的两方面效力:一是向将来发生效力,即终止履行;二是合同解除可以产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由此可见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有5种,比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实现,当事人明确表示无法履行主要债务,或者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通过其他合同规定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无法实现,这些情况都是法定解除协议要满足的条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
      一、犯罪人被逮捕后就等于判刑了吗是不是被判刑是有法院来认定,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


·起诉离婚可以要求保密吗?
      如今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的增加,因此离婚的问题在解决上需要及时去解决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在离婚问题上主要的经济利益就是关于财产的分割......


·一般非法集资形式有哪些?
      在社会中我们经常可以遇到集资现象,合法集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投资者获取一定的利益,也让集资者从中获取利益,实现共赢的目标。但是如今出现很多非......


·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
      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侵权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假冒或仿冒行为假冒或仿冒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无证驾驶是没有资格驾驶其车辆的。可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有这一部分人,当他们还没取得相关驾驶证的时候,就......


·房屋延期交付解除合同可以吗?
      房屋延期交付解除合同可以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


·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结婚的时候流行男方给付女方彩礼,但日后也难保双方之间不会因为彩礼问题而产生争议。这个时候焦点基本就集中在彩礼是否应当返还以及返还多少上面......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
      土地征收产生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后一项对象为人,系对征地后失地农民的劳力安置,该项......


·认罪悔罪从轻是什么意思?
      当犯罪者从心理明确以及默认自己做出的事情有犯罪性质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是可以给予一定的量刑减少,以此来鼓励犯罪者,那么认......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
      工伤认定没下来可以停发工资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
      一、一般对于假释的人谁监督?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1、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