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怎么划分的
1、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
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较早出现的特许方式被称为“产品品牌特许经营”,又称“产品分销特许”,是指特许者向被特许者转让某一特定品牌产品的制造权和经销权。特许者向被特许者提供技术、专利和商标等知识产权及在规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对被特许经营形式的典型例子有汽车经销商、加油站及饮料罐装和销售等。目前在国际上,这种模式逐渐向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演化。
(2)“经营模式特许经营”被称为第二代特许经营,目前人们通常所说的特许经营就是这种类型。它不仅要求加盟店经营总店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质量标准、经营方针等都要按照特许者规定的方式进行。被特许者缴纳加盟费和后即不断的权利金(特许权使用费),这些经费使特许者能够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广告、研究开发和后续支持。这种模式目前正在国内外快速发展。
2、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
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制造商和批发商。制造商建立的装瓶厂特许经营体系就属于这种类型。其具体方式是,制造商授权被特许者在制定地区使用特许者所提供原浆并装瓶出售,装瓶厂的工作就是使用制造商的糖浆生产饮料并装瓶,再按照制造商的要求分销产品。可口可乐是典型的例子。
(2)制造商和零售商。汽车行业首先采用这种特许方式建立了特许经销网;在石油公司和加油站之间也有同样的特许加盟关系。它的许多特征同经营模式特许经营有相似之处,并且越来越接近这种方式,汽车制造商指定分销商的方式已经成为经营模式的特许。
(3)批发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的业务主要包括计算机商店、药店、超级市场和汽车维修业务。
(4)零售商与零售商。这种类型是典型的经营模式特许,代表企业是快餐店。
3.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
特许经营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单位特许。单位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特许者与加盟者直接签订特许合同,被特许者亲自参与店铺的运营,加盟者的经济实力普遍较弱。目前,在该类被特许者中,相当一部分是在自己原有网点的基础上加盟。单位特许适用于在较小的空间区域内发展特许网点。
优点:特许者直接控制加盟者;对加盟者的投资能力没有限制;没有区域独立;不会给特许者构成威胁。
缺点:网点发展速度慢;总部支持和管理加盟者的投入比较大;限制了有实力的被特许者的加盟。
(2)区域开发特许。区域开发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规定区域内、规定时间尅设规定对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由区域开发商投资、建立、拥有和经营加盟网点;该加盟者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开发商要位获得区域开发权交纳一笔费用;开发商要遵守开发计划。这种方式运用得最为普遍,适用于在一定区域(如一个地区、一个省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特许网络。特许者与区域开发商首先签署开发合同,赋予开发商在规定区域、时间的开发权;当每个加盟网点达到特许者要求时,由特许者与开发商分别就每个网点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优点:有助于开发商尽快实现规模效益;发挥开发商的投资开发能力。
缺点:在开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特许者无法发展新的加盟者;对开发商的控制力较小。
(3)二级特许。二级特许是指特许者赋予被特许者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这种方式的特点是:二级特许者扮演着特许者的角色;二级特许者对特许者有相当的影响力;要支付数目可观的特许费;特许者与二级特许者签订授权合同;二级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优点:扩张速度快;特许者没有管理每个加盟者的任务和相应的经济负担;二级特许者可根据当地市场特点改进特许经营体系。
缺点:把管理权和特许费的支配权交给了二级特许者;过分依赖二级特许者,特许经营合同的执行没有保证;特许收入分流。
(4)代理特许。代理特许是指特许代理商经特许者授权为特许者招募加盟者。特许代理商作为特许者的一个服务机构,代表特许者招募加盟者,为加盟者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它是开展跨国特许的主要方式之一。这种方式的特点是:特许者与特许代理商签订代理合同,特许者与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合同往往是跨国合同,必须了解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代理商不构成特许经营合同的主体。
优点:扩张速度快;减少了特许者开发特许网络的费用支出;对特许权的销售有较强的控制力;能够对被特许者实施有效控制而不会过分依赖代理商;能够方便地中止特许经营合同;可以直接收取特许费。
缺点:特许者要对代理商的行为负责,要承担被加盟者起诉的风险;要承担汇率等其他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专责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工作许可人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是怎样的?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流程:先向当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工业用地转让的材料,工作人员对是否符合工业用地的转让条件......
·事实婚姻构成要件有哪些
什么是事实婚姻?这通常是是男女没有办理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但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一种关系。成立事实婚姻的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行,那么事......
·政府信息公开途径主要有哪些
有的时候人们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通过相关渠道了解到某些事情的时候好像反而丧失了去辨别其真伪的能力,因为您在激烈讨论的同时却从来没有反思过获得......
·构成重婚后离婚还是重婚罪吗
一、构成重婚后离婚还是重婚罪吗?重婚离婚后还是有可能构成重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
·国有股权转让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国有股权转让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它是股东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者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股权也是可以进行......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一年三年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
·关于公共维修基金谁承担?
关于公共维修基金谁承担?其本金由售房单位和购房人共同筹集,所有权归交纳人,其利息用于售出住宅楼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利息不足......
·我国定罪免诉的条件是什么?
定罪免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那么定罪免诉如何可以达到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