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民法典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是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签字注明日期即为有效,根据《民法典》第1136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将在2021年1月1日颁布实施。打印遗嘱要想有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员在现场见证。2、见证人员必须要在每一页上签名。3、必须要注明年月日具体的日期。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有法律效力的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必须在不能以其他方式设立遗嘱的危急情况作出。(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在战争中或发生意外灾害,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无条件设立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危急情形解除后,遗嘱人能够设立其他遗嘱的,口头遗嘱无效。第二,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下列人员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2、继承人,受赠人。3、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但是法律对于各种形式的遗嘱都有严格的规定。1、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未经公证撤销,都是有效的。2、自书遗嘱要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4、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5、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民法典》颁布实施在我们国家法律层面上是非常重大的进步,《民法典》颁布之后,其他的法律同时就不在存在了。也不能够继续的使用,所以一切是以民法典为准的,比如说关于打印遗嘱这个效力问题,就需要严格按照标准来进行确定是否有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财产不给怎么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是在民政部门离婚,需要先到法院确认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然后再申请执行。可以起诉离婚分割夫妻婚后共同......


·民法总则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诉流程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
      权利转让时,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吗?对于债务抵消的方式,主要包括约定抵消和法定抵消,其中法定抵消包括未到期的债务人可以主张抵销的规定......


·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是否缴纳税?
      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是否缴纳税?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其赔偿金,如果其赔偿金的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江苏丹阳高温费发多少?
      在当今这个社会,高温补贴已经成为人们都知道的一个事情了,因为在夏季炎热的工作环境下工作身体实在是不太舒服,高温补贴的发放多多少少可以在物质这......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
      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一、自己下班回家摔一跤算不算工伤?下班回家时,自己摔伤,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
      农民安置房买卖是否合法?安置房可以合法买卖。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若没有取得......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赔付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农村户口赔付标准是多少?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是如何构成的?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市场的管理秩序,犯罪对象是指资产评估报告、验资证明、验证证明、审计报......


·婚姻法中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
      婚姻法中离婚后债务如何承担(一)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
      用人单位招工要求的条件和标准要进行明示,不能没有理由任意解除。1)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必须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而不是不需要理由就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