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无权处分的法律后果是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时,合同自始有效。行为人未取得处分权,权利人又不追认的,合同无效。但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在第三人为善意时,构成善意取得,照样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于此场合,若采纳构成善意取得时无权处分财产的合同有效的学说,由善意取得人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无权处分人向权利人返还不当得利,甚至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解决方法相对简单。若对第51条采取反面推论的解释,会出现一方面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面合同因权利人不予追认而归于无效,解决利益分配的方案便复杂化。(一) 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尚未交付,买受人未支付价款场合,买卖或赠与合同等无效,在买受人或受赠人等善意的情况下,由无权处分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 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时,赠与合同无效,在我国法未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的框架下,处分物的所有权又复归权利人;但买卖合同场合,买受人未支付价款且为善意时,处分物并不复归权利人,而是归买受人所有。权利人因此所受损失只能通过以下途径得到弥补:处分人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因按第51条的规定买卖合同无效,故不能请求买受人支付价款;权利人再向处分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也有人认为权利人可直接向买受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不当得利返还仍未消除权利人的损失时,权利人有权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应指出,这里的侵权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三) 无权处分,权利人拒绝追认,在处分物已经交付,买受人已支付价款时,买受人因其善意而取得处分物的所有权,权利人只能向处分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如此他仍有损失时,再基于侵权行为法向处分人主张损害赔偿。此处之侵权行为同样为一般侵权行为,权利人的举证责任重。二、无权处分和无权代理的规定是什么?无权处分,是指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在无权处分中,行为人是在没有处分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首先,应明确在无权处分中的处分行为应为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这种处分主要是指处分财产所有权或者债权的行为,且行为人是没有处分权或者处分权受到限制的。其次,行为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分行为的,即行为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处分行为,也不是以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身份从事的处分行为。正是行为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的处分行为,因此,在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其双方当事人为行为人和相对人,而真正权利人并不是当事人。即使权利人于事后追认了无权处分行为,也不会发生合同主体的变更,向相对人履行合同的主体依然是无权处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在我们国家合同的效力并不是非常简单的合同有效或者是合同无效,还包括有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比如说无权处分的合同,如果说权利人确认之后,才能够发生合同的效力。但是合同无效的情况之下不能够对抗第3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吗?
      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吗?职务发明创造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发明的归属权,若是没有约定的,一般职员可以获得单位支付的经历报酬,......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
      一、员工主动离职会有违约金吗?不需要进行支付违约金。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


·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更改孩子户口吗
      可以,孩子抚养权归谁,孩子户口就应跟谁走。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迁移存在抵触或拖延行为,首选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中......


·单位将员工辞退如何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保护措施有什么一、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什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主要措施是:不断健全、完善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营造尊重和......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郑州土地使用证代办授权书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证委托书格式(1)个人委托兹委托全权办理本人在(指土地坐落),广国用()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事宜。委托人......


·新婚姻法多少岁能结婚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
      新婚姻法多少岁能结婚我国法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我国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不是必婚年龄,也不是最佳婚龄,而......


·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什么
      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什么一、刑事案件的自诉案件包括什么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
      在我国违章停车罚单哪里交不按照规定违章停车的话,肯定都是会受到交警部门的处罚的。通常情况下,交警部门会把罚款单都贴在车上,司机看到罚款单以后......


·商标侵权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会。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之商标侵权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给予行为人以严厉的刑事制裁来打击和预防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
      离婚后财产分割受理费是多少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