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劫罪刑标准
一、入室抢劫罪刑标准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入室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适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2005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依据签署解释,对于“入户抢劫”作了进一步的细化规范,即规定:认定“入户抢劫”时,应当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户”的范围。“户”在这里是指住所,其特征表现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与外界相对隔离两个方面,前者为功能特征,后者为场所特征。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但在特定情况。
二、刑法条文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未造成残疾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需要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以上就是入室抢劫罪刑标准的相关规定。抢劫罪一旦发展为进入他人的家庭进行抢劫,便会发展为入室抢劫罪,其判刑的时间也会比单纯的抢劫罪时间要长,会在十年到十二年有期徒刑确定量刑的起点,造成人员伤亡的甚至会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哪些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专业知识不足时,他们还可以委托辩护人来为自己作辩护。但是实际上,大多数的......
·工程质量不合格概念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不合格概念是怎样的?一个工程的建设从设计到完工会经历一段漫长的过程,建设中的每一个环节对工程质量都有很大的影响,所以在建设过程中,无......
·股东变更可以吗?
股东变更可以吗?所需要的材料是什么?一、公司股东变更程序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
·南京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什么?
一、南京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什么?南京市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
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管辖权异议上诉是否缴纳上诉费?(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预交案件受理费,现行法律没有规定在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
·洛阳非法集资最新表现形式有哪些?
非法集资这种犯罪活动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老百姓一旦陷入,则很难追回损失。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非法集资的手段也层出不穷,不少洛阳市民缺乏安全......
·绑架罪中的杀人行为按照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吗
绑架罪中的杀人行为按照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吗一、绑架罪中的杀人行为按照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吗?绑架罪中的杀人行为不是按照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的,......
·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
一、借款人在监狱是否中断诉讼时效?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要怎么算
春节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春节放假安排:农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该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日工资的300%加......
·合同诈骗数额巨大量刑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是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特别巨大的标准是五十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