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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民刑保护的具体规定是什么?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2、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标准怎么确定?1、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这主要是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包括:(1)研制开发成本,如花费的时间、金钱和付出的财力等;(2)现实利益损失,如生产成本的降低、销售额的提高、利润率的增加等;(3)将来可得利益的合理预期。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3、未能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利润的,可参照商业秘密许可使用或者花费的的合理费用来确定。4、定额赔偿。定额赔偿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确定的赔偿额。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经常会出现原告的损失和被告的获利均无法查明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在侵犯商业秘密罪侦办的过程当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主动对企业进行赔偿,在取得企业谅解的情况下,虽然不可能被免于刑事处罚,但从轻处罚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嫌疑人不愿意主动赔偿的,企业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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