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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一、履行建筑工程合同签订的原则有哪些?
  
  (一)主体平等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
  
  (二)合同自由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包括缔结合同、选择缔约相对人、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
  
  (三)权利义务公平对等
  
  在经济活动中,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既享有权利,也承担相应义务,权利义务相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四)诚实信用
  
  诚实信用,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任何欺诈行为。
  
  (五)守法和维护社会公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的成立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
  
  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
  
  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
  
  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
  
  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签订就代表着双方因合同的条款产生了约束力,对于双方在签订的时候也要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从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公平的对待,这样出来的合同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在签订的时候就要协商好,避免之后引起更多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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