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是什么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是什么商业秘密类型包含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体如下:1、技术信息: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非专利技术。例如:技术设计、应用实验、工艺流程、工业配方、化学配方、制作工艺、技术样品、质量控制、制作方法和计算机程序等信息。技术信息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技术要素。2、经营信息:指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有关经营管理方面的方法、经验和策略。例如:发展规划、竞争方案、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财务状况、投融资计划、标书标底、谈判方案、财产担保及诉讼纠纷等方面的信息。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表现为哪些情况第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1陆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可以说企业是在强化对自身核心利益的保护。毕竟,一家企业的商业秘密可以说就是企业生存的根本。一旦商业秘密遭泄露,企业将遭受惨重损失,甚至还有可能因此导致企业的破产倒闭。因而,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发现有侵犯自身商业秘密的行为时,也要果断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为了尽快的构建产品销售渠道,打开地区市场,形成销售规模,许多生产企业都会选择产品销售代理的方式,通过给予代理商一......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是怎么计算的生育津贴是“基数除以30乘以产假天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


·发生船舶碰撞都有责任要怎么赔
      1、船舶碰撞,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或者不能确定的原因造成的,碰撞各方不负赔偿责任。2、在船舶碰撞案件中,除责任划分外,当事......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内容是什么?现如今,科技与经济都在飞速发展,我们国家为了适应现代社会的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对企业财务......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


·卖方需要交纳的个税是多少
      买房的过程中,由于会涉及到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问题,所以此时就会需要当事人交纳一定的是否,其中就包括了契税、个税等等,那么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


·网上立案通过后等通知吗
      不是的。网上是可以预立案,但是没有网络起诉的途径,必须由本人携带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庭去立案。网上预立案流程:1、诉讼当事人成功注册后,凭注册帐......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因为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二手房买卖合同协议怎么写?卖方(下称甲方):身份证:买方(下称乙方):身份证: 乙方向甲方购买坐落于房屋壹套,双 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办公楼租赁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现在许多公司,尤其是一些中小企业,没有自己的厂房,而是选择租下商务写字楼的一层或几层作为办公场所。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