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是否有限制
一、商业秘密权的保护期限是否有限制?
法律上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没有限制,只要商业秘密的四个基本特征没有消失,权利人可以将商业秘密一直保持下去。权利人也可以根据实际状况,为商业秘密规定适当的期限。
无论什么原因导致商业秘密被公之于众,其“秘密性”不复存在,也就不能作为商业秘密继续保护。
二、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和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是有法律统一规定的,像是公司长期合作的一些客户或未来几年的投资计划,这些都不是法律可以强行设定的,也能说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一定程度上是由公司自行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
一、夫妻什么样的财产协议书有效?(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缔......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法定条件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申请回避的法定条件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
·职务侵占报案材料范文
一、职务侵占报案材料范文关于我司??????????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的报案材料报案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联系电......
·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玩游戏的认定量刑标准是什么?认定某一挪用公款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时,要把握以下几点: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哪些?
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途径哪些?消费者的权益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是受到了侵害的,因而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其实也是当前比较紧急的一个事情。我们每个......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有什么区别?随着现在经济的发展,选择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企业注册的数量也逐渐增加。而企业注册过程中,需要了解的事情并不在少数......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
攀枝花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具体内容有哪些近年来,征地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热点问题,其中出现的政府与社会的冲突比比皆是,在政府与社会两者之间寻求......
·一、民诉法中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一、民诉法中录音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3、录音开始时,遗嘱......
·提交材料
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