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终身监禁制度与无期有什么分别?

终身监禁制度与无期有什么分别?1、减刑情况不同。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终身监禁却通常不会减刑,可以说,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2、法律适用不同。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0年。3、判决后果不同。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二、无期徒刑的适用判刑情况有哪些?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二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的规定,应当自法院减刑的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对于终身监禁制度的适用,一般只是在经济犯罪案件的处理中,对于情节严重的情况的处理,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处理,需要司法机关在进行调查取证后,基于实际的违法事实来进行处理,而无期徒刑的判决情况显然是有所区别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判五年可以缓刑吗
      判五年可以缓刑吗?一、判五年可以缓刑吗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也就是说......


·2023年购买二手车怎么维权?
      2023年购买二手车怎么维权?购买二手车怎么维权?一、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对于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什么权利?
      对于公民的肖像权属于什么权利?肖像权是属于人格利权,肖像权是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就是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


·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规定有什么?
      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规定有什么?《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


·离婚财产不分割的情况是什么?
      离婚财产不分割的情况是什么(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
      一、小孩送人抚养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有可能违法。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抚养孩子也是做父母的责任。如果因为工作或者某些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条件是什么?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
      如何解读国家对农村拆迁政策?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


·一般打架能拘留多少时间
      一、一般打架能拘留多少时间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半个月,打架的行为虽然是民事主体之间由于纠纷而导致的暴力行为,本质上并不侵害到......


·刚结完婚公司要辞退员工合法吗?
      刚结完婚公司要辞退员工合法吗?不合法的;公司辞退员工,应按以下标准进行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
      一、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一个月工资标准是多少?公司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