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法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法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市场法的实施步骤是什么?
  
  1、 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
  
  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
  
  (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
  
  (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
  
  (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
  
  (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
  
  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
  
  (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
  
  (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
  
  (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
  
  (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
  
  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
  
  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
  
  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
  
  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法、中位数法或众数法处理。
  
  二、土地使用权评估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1.收集有关的资料:被评估地块的地级资料,城市规划资料以及被评估地块所处地段等级资料,被评估地块的批租文件资料,地产市场成交实例资料,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有关政策规定,地产市场供求双方的情报等等。
  
  2.现场勘查:地块的面积、形状和坡度;地质水文条件;地上物与地下物的分布情况,地块的经济地理情况等。
  
  3.分析测算有关的数据:测算被评估地块开发建设总成本,估算开发建设完成后能实现的市场销售额及投资回收期,估算开发建设和经营投资盈利率,初步试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价格。
  
  对于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市场法规定是需要结合实际的土地使用权办理情况而定的,特别是在土地使用权评估之前,还需要对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必须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情况才可以办理评估处理,最终得出合法的价值结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程序是怎样的?
      人们将钱借给别人后,有时候会遇到对方欠钱不还的情况。这个时候,应该寻求协商解决的办法。如果追讨困难,当事人可以打官司,向法院提出诉讼。在诉讼......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
      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有哪些情况一、不动产有留置权吗?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和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留置权......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
      犯罪未遂怎么判定?犯罪未遂的判断方法主要有两种:1、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划分实行终了的未遂,把实现犯罪意图必要的行为实施完毕的未遂。如杀人......


·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
      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一、辨认地点的笔录应该怎么写侦查人员姓名、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辨认人姓名、 住址......


·交通事故中自首的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很容易构成刑事犯罪,即交通肇事罪。而此时如果肇事者存在自首行为的话,那在量刑处罚的时候会充分考虑到,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实践中对交......


·包二奶,重婚,同居的区别
      “包二奶”通常表现为有配偶的男性以金钱、物质付给女方,双方保持较为稳定的同居关系或较为固定的性关系,女方一般只与对方保持这种关系。婚姻法上确......


·在我国缓刑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刑跟我国依法治国的理念是高度吻合的,因为我国的法律制度本身就是秉承着惩罚跟教育相结合的政策在实行的。缓刑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起到着某种过渡......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哪几种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了几种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怎么写一、车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一出让人: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让人: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和乙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


·贩卖三百克毒品判几年
      贩卖三百克毒品判几年,还要根据具体是什么类型的毒品而定。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


·自身遇到高空坠物怎么办?
      随着现代住宅建筑高层的增多,高空坠物问题也成了一个极大的安全隐患。由于楼层较高,平时不具备伤害性的物品从楼上坠下也有可能造成地面上的人员人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