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一、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一、网络权益和财产能继承吗?
  
  网络权益不能继承,网络财产可以继承。从法律上讲,财产具备占有、使用、处分、收益4个特征,这4个特征,虚拟财产都具备。网络虚拟财产已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应与真实财产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具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不可以继承,如个人聊天工具,而没有人身性质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如网上店铺、作品版权和游戏币等。
  
  二、可以继承的遗产范围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四、同一顺序继承人应该怎么分割遗产?
  
  1、继承人在同一顺序中的份额通常应该相等。这是继承在合法继承中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合法继承人应平等分配继承。法律中的“一般”是指没有特殊法律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能不平等。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指:
  
  (1)在分配遗产时,应特别注意生活中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工作能力的继承人。继承人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时,只能照顾遗产的分配,一旦有了这两个条件,就应该照顾好。
  
  (2)当继承人履行继承权或继承人的继承人被分配继承权时,他们可以分得更多,而不是过分,而不是强制性的。
  
  (3)如果具有支持和支持能力的继承人未履行其义务,继承的分配应分为无或少分。
  
  其实,被继承人拥有的网络权益从被继承人去世以后也就自动终止了,比如公民拥有名誉权,这是公民的合法权益,可是名誉权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必须具有财产性质才行,同时也得是本人的合法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上黑名单的人还能贷款吗
      上了黑名单之后无法再申请贷款。黑名单通常有下列3种:1、征信黑名单,两年内连续逾期3次或累计逾期6次就会上这个黑名单。2、法院黑名单,被贷款机构告......


·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
      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一、物业服务费成本的构成包括哪些?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以......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
      一、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多少钱?离婚抚养费一次性给大概能够支撑孩子生活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


·交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的伤残等级中,要数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了,可以说仅次于造成人员死亡。而相对的,对伤者作出的赔偿也是比较多的。......


·员工生病期间被辞退怎么办?
      员工生病期间被辞退怎么办?一、员工生病期间被辞退怎么办?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起诉来进行处理,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此时就需要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那究......


·债权人应该怎样诉讼讨债?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如果发生了民事纠纷,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在债务人欠钱不还时,债权人同样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讨债。那么,债权人......


·未婚生育领取结婚证的依据是什么?
      未婚生育领取结婚证的依据是什么?办理结婚证和孩子无关,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1、申请......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争孩子抚养权的,应当出具自身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证明材料,因为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的,按......


·2023定金罚则有哪些内容
      定金罚则有哪些内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谁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归业主所拥有。公共收益是利用物业共有部分获取的收益,有以下几种:1、利用小区公共道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