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

一、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什么?湖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不同类型交通伤害所赔偿的项目是什么?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内对伤员进行医疗救治,涉及到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专业的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患关系如何解决
      医患关系如何解决最近几年,医患关系是否紧张,原因是非常多的,如医疗费过高、一些医生因没缴纳医药费就见死不救等等,医患关系紧张不利于医疗行业的......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
      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一、医疗事故的鉴定机构是哪个医疗技术鉴定机构也分为民间鉴定机构、行政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机构。民间鉴定机构主要由医......


·13岁打架轻伤怎么判刑
      13岁孩子打人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处刑罚。如果是轻伤只有年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是13周岁打人造成重伤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承......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 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 按设计
      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和作用一、建筑工程预算的分类按设计阶段划分: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按专业划分:土建工程:一般土建工程预算,......


·温州永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永嘉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城镇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家对土地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土地被征收使用时,国家也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征收地补偿。......


·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流程是什么?商标侵权行为的诉讼流程是首先必须要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来提起相关的诉讼,在这个活动当中要提交的有一些证据方面的......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是谁
      随着制度改革的完善,国家的相关政策的实行比以前更加能够深得民心,其中也是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有力证明。那么,您知道信息公开义务主体是谁吗?一般......


·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有效的条件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


·辞职后工伤鉴定谁出鉴定费用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遭遇工伤的话,有时候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肯定会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在我国做工伤鉴定的话,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材料?办理离婚证的材料有: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