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

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一、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在劳动仲裁中赢了,而遇到公司破产的,适用《破产法》进行财产清算,清算后的财产用于偿还欠款,分配时,优先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如果经清算,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则分配结束,所有的公司债务都归于消灭(也包括拖欠的职工工资等)。在劳动仲裁期间不用担心公司破产了,没有可执行资产的问题。只能建议拿到仲裁裁决生效后,尽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期间,企业是不可以宣布破产及注销的。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二、公司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员工申请仲裁不影响公司申请破产。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从以上我们对“劳动仲裁赢了公司申请破产怎么办”的解答可以看出,公司申请破产成功后,公司的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优先用于支付员工的工资,所以不用担心工资还拿不到。但是,如果公司已经没有财产,债务也只能归于消灭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过失犯罪管辖地是哪里?
      过失犯罪管辖地是哪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


·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我国是华夏古国,从古至今,我国的土地面积和边界有过许多的变化,然而,始终维持在900多平方公里甚至更高的幅度......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裁员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1、《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


·如果是两辆汽车的撞击造成的交通事故是肯定至少有一
      如果是两辆汽车的撞击造成的交通事故是肯定至少有一方是够过错并且需要承担事故损失的责任的,但是虽然另一方没有过错和责任也肯定会因为车祸使得自己......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
      法律上取保候审还会被批捕嘛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终结或者不会判刑,至于会不会再批捕,还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


·直系亲属丧假一共多少天?
      直系亲属丧假一共多少天?丧假指的是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


·民事诉讼上诉的提起需具备哪些条件?
      一、民事诉讼上诉的提起需具备哪些条件?当事人行使上诉权,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


·(一)终身转移 终身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终身转移终身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赠与所谓赠与,是指财产所有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地赠送给他人,经他人接收后发生所有权变更效力的......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标识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


·网络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网络诈骗的预防措施有哪些?在信息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有时候不经意间泄露自己的个人信息,就有了被诈骗的风险,针对我们设下网络骗局......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形包括什么
      不授予外观专利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以下属于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情形:(1)取决于特定地理条件、不能重复再现的固定建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