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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未分割财产怎么立遗嘱

公民未分割财产怎么立遗嘱应分割财产确定自身的合法财产,自书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并不要求有见证人在场,只要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即为有效。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亦即非遗嘱继承。适用法定继承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③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④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二、遗嘱怎样设立才有效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立的遗嘱才合法有效,遗嘱在法理上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通俗地讲,就是法律对遗嘱的形式有具体而明确的规定,公民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要求设立遗嘱,遗嘱才合法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形式遗嘱和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生活中常有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情况。对此,我国民法典也作了明确规定: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可以通过设立新的遗嘱,来撤销、变更自己原来立的遗嘱。但法律同时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在各种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效力。没有设立遗嘱的,按照继承顺序办理遗产的继承。同一继承人员之间应协商分配遗嘱的数额,对继承人员中妇女、儿童、生活有困难的应照顾遗产继承人。无法协商的,应诉讼到当地的人民法院,分配遗产的分配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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