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要求,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以上的才能判决离婚。但是实践中,却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以上。那么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二、分居满两年婚姻是否自动解除
  离婚有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依法调解或者判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是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况或依据。的这一规定,并不是说要离婚必须先分居,分居只是导致离婚的一种情况。所以,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不会因为分居而自动解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分居离婚是很常见的方式,但此时也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这样法官才会做出离婚判决。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据,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同时还能就你的具体问题,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出口退税罪的司法解释
      关于出口退税罪的司法解释罪名:第1款,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第2款,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刑法:第四百零五条税务机......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
      分配股利后转让股权该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是股权转让最重要特征,即股权转让是股东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让,新股......


·笔迹鉴定申请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笔迹鉴定申请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1、样本来源不清(存在检材或者样本来源不明的情况)检材、样本应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提取,并依法制作相应的提取等笔录,......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
      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一、骑缝章没盖全合同生效吗骑缝章主要是避免合同内页被更换,导致合同内容变化,效力上没有任何影响的。由于合同内页不会涉及......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酒驾交强险赔偿不?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存在着交强险,交强险的话,它主要是对于交通事故方面进行的一个赔偿。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醉酒驾驶的话需要承担严厉......


·刑事裁定书(上级法院决定提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6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于××××年××月×......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
      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哪些?法律援助机构和相关的政策对于生活贫困的人们来说是非常好的,因为在遇到一些需要法律代理的情况时,可以申请到相关的法律......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股东责任公司法中的规定主要有哪些?我国的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多种性质的公司,去其中就包括有多位股东设立的股份公司。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人们对于法......


·土地使用权只剩59年的相关依据是什么
      土地使用年限是在我国07年出台的物权法当中正式进行了统一的规定的,如果自己使用的土地使用发现只有59年的期限了,那么这种性质的土地应该就是住房用......


·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十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


·诽谤罪与诬告陷害罪有什么区别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生活中经常存在贬损他人名誉的情况,而且不乏虚构事实完全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