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高利转贷罪是什么

在实际生活中,有个别企业从银行贷出资金后由于未能立即投入使用而成为闲置资金,为了减少利息损失并获取一定利益,这些企业就将贷款所得资金借与他人,并收取高额利息。那么企业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了高利转贷罪呢?要回答这一问题,就要了解高利转贷罪是什么,实践中是怎么认定高利转贷罪的。
  
  一、什么是高利转贷罪?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实践中是怎么认定高利转贷罪的呢?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
  
  信贷资金,指金融机构根据中央银行有关贷款方针、政策,用于发放农村、城市贷款的资金。主要由下述三部分构成:
  
  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
  
  2、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
  
  3、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下系统内的借款;金融机构之间的拆借款。此类资金原则上不能安排长期贷款。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在依正常程序依法贷得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之后,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将贷款高利转贷他人。本罪属结果犯,只有在转贷行为取得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情形下,才构成犯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借款人,也就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己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2、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3、已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
  
  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6、申请中期、长期贷款的,新建项目的企业法人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所需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的资本金比例。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而且以转贷牟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从构成高利转贷罪的四个犯罪要件上来看,该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故意的意图,而且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所以在实务中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如果行为人并不构成犯罪,但仍然受到刑事处罚的话,就损害了其合法利益。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教师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是多少
      一、教师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1%;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1%;个人缴纳比例:2%。3、失业保险单位......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文是什么和国家反腐倡廉工作紧密跟随的就是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的公开,不仅方便普通公民来监督国家行政机关,而且各部门之间由上......


·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
      一、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个人向单位行贿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


·个人缴纳社保与单位缴纳有什么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与单位缴纳有什么不同不参加工作的人是可以自己购买社保的。虽然普通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没有参加工作或想自......


·房产继承公证书多长时间
      继承权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齐全,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即领取公证书(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


·抢劫犯罪微信转账未遂怎样处罚
      抢劫犯罪微信转账未遂怎样处罚抢劫未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
      离婚女方需要付抚养费吗1、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定
      我们经常在意识上去区分我们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一方面,法律对于杀人行为,也划分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些罪行......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
      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怎么写?需要哪些资料?一、并购贷款协议范本:於签订收购协议之同时,_________与_________订立贷款协议,据此,_________同意向......


·什么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
      什么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
      新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