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是多少钱?

一、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金额是多少钱?法律并未具备规定违约金金额大小,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违约金的种类1.法定违约金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违约金为法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在一些法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等)中,明文规定的违约金比例。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第四百七十九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2)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四百九十三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2.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一种合同关系,称违约金合同。这种合同属从合同。主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无效。违约金合同是诺成合同,与定金合同不同,不以预先给付为成立要件。约定违约金又是一种附条件合同,通常,违约行为发生,违约金合同生效;违约行为不发生,违约金合同不生效。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在签订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约定违约金的标准,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举证的方式来认定,涉及到赔偿的相关情况还需要基于实际行为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婚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二婚离婚需要什么手续1、离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


·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是什么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房东将房屋交给他人居住使用会有一定风险,常见问题有租客擅自装
      房东将房屋交给他人居住使用会有一定风险,常见问题有租客擅自装修、转租给他人、使房屋变为违法犯罪场所、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等事故。发生问题不仅会损......


·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批捕么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侵占罪会批捕么?涉嫌职务侵占罪如果符合批捕的条件就会被批捕,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


·刑法中销售假劣兽药该怎么处罚
      刑法中销售假劣兽药该怎么处罚1、销售假劣兽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2、使生产遭受重大损......


·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一、不作为犯罪行为的构成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


·国土土地使用证过户评估费要多少?
      国土土地使用证过户评估费要多少(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产权......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
      如果打架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这类案件大多数人都会私下商议解决,如果导航是人双方存在较大的歧义时,就会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


·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况可以设立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况可以设立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


·特殊商标侵权的类型有哪些?
      特殊商标侵权的类型有哪些?1、商标的反向假冒商标的反向假冒也称商标的反向仿冒,是指经营者合法取得他人拥有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未经商标注册权人同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