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烟叶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



  

  
  供
  经 …………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需
  ┌──┬──┬───┬────┬───────────────────┐
  │  │  │总产 │定购数量│       交货月份        │
  │面积│亩产│(斤)│(斤) ├──┬──┬──┬──┬───┬───┤
  │  │  │   │    │七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
  ├──┼──┼───┼────┼──┼──┼──┼──┼───┼───┤
  │春烟│  │   │    │  │  │  │  │   │   │
  ├──┼──┼───┼────┼──┼──┼──┼──┼───┼───┤
  │夏烟│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1.按照国家规定的验级标准验收。
  2.收购地点______
  3.结算方式______
  供方经济责任:
  1.春烟要占总种植面积的80%
  2.按交货月份和规定时间地点交售站。
  3.质量标准:不掺杂、不兑假,水分不超过18%(符合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
  4.在正常年景下,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完成交售任务的,偿付未完成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需方经济责任:
  1.对交售的烟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等级和价格标准按质论价,付给供方货款,不得压级压价;如有压级压价,除还足压价部分货款外,应按压价总值3‰偿付违约金。
  2.在烟叶收购时,约时定点并做到随到随收,不得无故拖延时间,如不按合同规定时间、数量收购,偿付收购不足部分总值20%的违约金。
  3.奖售和物资供应标准:
  (1)每种植一亩烤烟供应标准化肥20斤,饼肥50斤,在移栽前供应到队。
  (2)每斤烤烟供应3斤煤。
  (3)每收购一斤上、中等烟,奖售一斤贸易粮。下、低等烟奖售半斤贸易粮。级外烟不奖。奖售粮供应60%的细粮。
  (4)每交售100斤等内烟,奖售标准化肥30斤,级外烟不奖。
  以上四条,如供应不上,偿付供应不足部分20%违约金,供需双方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时,由有关机关查实证明,经政府批准,可免于承担经济责任。
  ┌──────────────────┬───────────────┐
  │       供方盖章       │     需方盖章      │
  │                  │               │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什么
      当夫妻双方产生较大矛盾且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就很有可能会走上离婚这条路。这必定又会出现一些问题,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是否对离婚问题都达成一致......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效力怎么进行劳动关系在当前社会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还有许多人对劳动关系并不重视,这样的劳动关系出现问题我们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或被撤销区别是什么
      仲裁裁决不予执行或被撤销区别是什么(一)提出请求的当事人不同有权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当事人可以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不论其是仲裁裁决......


·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是什么?一、医疗损害分类及归责原则1、医疗技术损害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从事病情的检验、诊断、治疗方法的选择,治疗......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细节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细节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流程1、对公司税务类型进行确认,现在大部分的投资公司的税收类型为以下三个:商品流通过程中,产......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知道,诉讼是债权人有效讨债的手段之一,可是当遇到债务人死亡的情况时,不少债权人就不知道该怎么使用此项手......


·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依据社会保障法规定,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0周岁,社会保证金缴纳满15年,可以不要补交,单位自员工工作之日起,应当为其缴纳......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
      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一、什么条件下离婚协议有效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


·离婚之后怎么样申请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离婚之后怎么样申请变更抚养权(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