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否受保护?
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分配遗产的时候会少分。《民法典》规定,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遗弃继承人的行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如果未尽赡养义务,但未有上述行为之一的,不能剥夺他的继承权。但子女为对父母尽到赡养义务或对被继承人尽的赡养义务相对较少,在分配遗产时应适当少分。
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一)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三)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二、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怎么规定的?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4、赡养人不尽赡养义务的,在继承遗产时少分或不分。
5、部分赡养人不履行义务,其他赡养人按照长幼顺序由不尽赡养义务赡养人的下一顺序赡养人继续履行赡养协议约定的义务,任何赡养人不得以此作为自己不履行义务的理由。
未尽赡养义务的表现形式比较多,有些子女不仅是不赡养父母,可能对父母的所作所为已经上升到了虐待的程度,这些子女没有权利继承遗产虐待父母,情节严重的也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单纯不赡养父母的,不能绝对的说就一定无权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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