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在房屋纠纷赔偿中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式如下:
  
  (一)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在房屋纠纷赔偿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同时,一旦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房屋赔偿纠纷中的房屋租赁纠纷可以选择 民事诉讼解决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
      民事诉讼委托人必须是律师吗?不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需要考虑哪些方面《关于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1999〕433号)提出:“土地资产处置......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
      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是怎样的,居间人的义务是什么一、居间合同的居间人资格对于居间人的主体资格问题,合同法没有予以具体规定。是否任何公民、法......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
      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一、代驾撞死人责任由谁承担时下,机动车有偿代驾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商业模式。那么,找代驾司机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车辆......


·未签劳动合同几年签无固定期限合同?
      现在绝大部分企业和职工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短则一年,长则五六年。在合同到期后,双方针对是否续签进行协商。在职工到企业干活的当天,企业就应......


·企业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作为一种保障措施,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受人们重视,当然还是有一些人对企业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等问题不甚了解,有所疑问。清楚了解工伤保......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一、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吗?是需要的,这样才能保障每一个股东的利益;办理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


·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


·公民报假警有什么处罚?
      公民报假警有什么处罚1、如果是故意报假案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处以拘留和罚款。因报假案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性,已经构......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
      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一般上班期间死亡赔偿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班期间,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其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也就是造成了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如果想要获得工亡赔偿的话,自然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