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司法解释规定怎么处罚?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假释考验期满后再犯新罪法院会直接审理此新罪并量刑,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应当公开予以宣告。二、假释的考察内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对于那些在假释刑罚期满之后才发现的新罪,此时由于司法机关已经释放该犯罪行为人,故此此新罪的处理方式一般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法院审理并宣判。若是该新罪的最终刑事处罚是有期徒刑以上的,此时该犯罪行为人构成累犯,会加重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关于公司法人必须买社保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统一来进行监管的,应该说社会保险在我国是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行着的,当然,劳动关系的存在就意味着公......


·专利权产生的专利费属于遗产吗?
      一、专利权产生的专利费属于遗产吗?专利权中权利是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这种的继承方式是可以按照遗产进行继承的。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


·国外商标国内抢注有效吗?
      一、国外商标国内抢注有效吗?面对海外抢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正面而积极的途径,并且具有非常好的社会效应和榜样作用。然而,并不......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
      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在很多市场经济国家,都会采用一种制度,来拯救和帮助可能或者已经具有破产原因但是仍然有不可估量价值的公司,这种制度存在在......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
      抵押权和留置权有何主要区别留置权和抵押权都是担保物权,都可以动产为标的物。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设立的条件不同。留置权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发生......


·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情形有哪些
      要求债务人写出还款计划与债务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协议。这样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的履行期限届满时起再开始计算,就可以延长即将过去的诉讼时效。二......


·一、没有结婚证的小三是不是属于重婚罪?
      一、没有结婚证的小三是不是属于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一、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


·内蒙古是属于我国的自治区之一
      内蒙古是属于我国的自治区之一,而鄂尔多斯市就是由内蒙古直接管辖的,虽然说各自治区的一些实际性的政策由当地政府自己来决定,但整体上是不能跟我国......


·职务侵占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一)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二)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
      离婚不付抚养费的前夫是否会坐牢男方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纠纷,一般只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是不需要坐牢的。法律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