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人遗嘱如何变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人遗嘱如何变更?双人遗嘱若是在订立之后想要变更,共同遗嘱人对于双方共同财产进行处分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确系二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故该遗嘱合法有效。变更得到双方认可后才会生效。法律未禁止多人共同在一份遗嘱中表达遗愿,遗嘱文本只是遗嘱人遗愿的载体,共同遗嘱是可以依法存在的。司法实践认可内容和形式上合法的共同遗嘱的效力,并认可一方可以更改遗嘱。各立遗嘱人的遗嘱意愿可以单独认定的情况下不进行捆绑处理,效力单独认定。当然,在共同遗嘱实际上是存在制约、牵连的情况下,不能单独认定,这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的。二、遗嘱订立时公证与律师见证有何区别法定的遗嘱形式有五种,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其中最常见的是公证遗嘱和律师见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属于代书遗嘱的一种。1、就效力来讲,如果遗嘱人既立有公证遗嘱,也立有律师见证遗嘱并且两者内容相互矛盾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但是如果没有立过公证遗嘱,则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2、就服务质量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服务一般优于公证遗嘱服务公证需要拿着起草好的遗嘱去公证处,公证处没有起草遗嘱的业务和功能。律师见证则无需事先写好遗嘱,律师可以凭其专业和经验帮当事人起草遗嘱,能有效避免歧义和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并提供遗嘱、继承等方面法律咨询,帮助当事人充分了解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3、就费用来讲,律师见证遗嘱的收费一般高于公证遗嘱的收费,这主要是由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质量,法律专业化服务高于公证服务质量决定的。4、就延伸服务来讲,公证遗嘱的服务比较单一,律师见证遗嘱的延伸服务较多,且具有人性化的特点,比如遗产的筹划、遗嘱的执行等。5、就遗嘱的撤销或者修改来讲,公证遗嘱只能采取单一公证的形式撤销,而律师见证遗嘱可以采取任何一种遗嘱形式。也就是说,律师见证遗嘱更方便遗嘱人的反悔。客户可根据自己的意愿有随时进行修改和终止保存、索回资料权利。6、后续义务:律师见证后,律师可以作为遗嘱执行人,在继承发生的时候公开遗嘱,按遗嘱所指定的分配方案以及份额或数额,将遗产交付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证遗嘱则无此服务。另外,律师还可以遗嘱、遗赠管理服务根据当事人的委托,对当事人所立的遗嘱、遗赠文书代为进行保管、保存,包括对其个人财产、存款资料、债权债务文书、合同文书、公司股权资料、亲属关系、人身关系资料、委托人DNA活体样本等进行保存、保管。遗嘱的订立是依据财产所有人的意愿来进行的,对于那些财产的所有者属于夫妻共有,或者是财产的所有者是家庭等情形,遗嘱的订立必须要得到共同拥有者的同意,订立后若是想要变更遗嘱继承人,或者是变更继承份额等的,也同样需要得到多方的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
      一、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轻伤二级检察院批捕了多长时间判刑没有明确的期限,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批捕的相关期限规定如下:1、......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
      小区的土地使用证如何办理?一、小区土地房产证如何办理?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一)、应提供的材......


·遗嘱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遗嘱的有效期是多少年?遗嘱是被继承人(立遗嘱人)死后才生效,只要死前没有立新的遗嘱则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生效,有效期限没有法律规定。但《继承法》第......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说到植物,可能很多人认识的植物都没有几种,更不要谈说植物新品种权了。但是这种权利又很重要,就像发明了东西有专利一样,这也相当于一种专利。那么......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建筑公司法人变更费用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有时候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某公司成立,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陈毅公司似乎不在是一个比较困难的事......


·小企业融资方式区别是什么?
      现在我们的国家处于改革开放的时期,企业和公司都是非常的多的,我们国家现在也是在快速的发展阶段,所以说企业一般都是非常的活跃的。我们您也都知道......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
      一、吹气116属于醉驾,相关处罚是怎样的经呼气酒精测试仪检测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不足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属于酒驾)。超过(含)0mg/100ml属......


·什么是债的保全的概念?
      什么是债的保全的概念?在社会生活的进行中,有些时候难免会和他人发生财务交流,借钱做生意或者是进行他用,都会产生债务关系,但是债权人为了保证......


·单位拖欠工资时要做出怎样的赔偿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月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单位如果无故拖欠工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过现实中,很多劳动者却一直不清楚,在单位......


·借条应该怎么样写
      写借条应该填写的事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


·行政复议结果需要多长时间出来?
      行政复议结果需要多长时间出来?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