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建筑合同纠纷起诉期间损失怎么计算的

建筑合同纠纷起诉期间损失怎么计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4]14号)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合中纠纷中,违约方迟延付款(迟延履行金钱债务)时,守约方有权主张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约定了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即“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在这类合同纠纷中,只要当事人约定的利息损失合理,法院一般会直接适用合同双方的利息损失约定标准。二、合同管辖是如何规定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法院有管辖权。虽然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法院必须属于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所在地、被告住所所在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之一,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将面临法院不予受理的后果。建筑合同发生纠纷的,如无法协商的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向合同的履行地或被告人的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如对案件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 法院提起申请,由法院之间协商,无法协商时应由案件的上级管理法院进行裁定,审理和判决建筑合同纠纷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违约金怎么写?
      合同违约金怎么写?合同违约金怎么写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被检察院批捕了啥意思?
      一、检察院批捕了啥意思?批准逮捕是刑事侦查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而且......


·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然支付利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仍然支付利息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


·现在大多数的私企其实都是按照了规定
      现在大多数的私企其实都是按照了规定,与入职的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的,这对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都是一种保障。而不同的私企中,因为从事的行业不......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
      离婚分割房产法院收费吗?收费,按照标的额收取,具体看房产值多少钱。《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以下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


·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有哪些?合同法解除合同的规定1、单方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它不必经过对方当......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
      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一、家属在侦查羁押期间可以见到嫌疑人吗?在侦查羁押期间家属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中......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
      租售同权是我国新近出台的一种房产政策,旨在解决广大大中城市众多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子女在当地就学的问题。可是,很多人对深圳租售同权的政策内容不太......


·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如何做
      写借条到公证处公证如何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


·宣告无效一个商标要多久时间?
      无效一个商标要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


·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