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1、在假释考验期满后

1、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如尚未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仍应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2、《刑法》第83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3、《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4、假释撤销是指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间,如发生特定事由,须将假释撤销。各国刑事立法对假释撤销事由的规定不尽相同。中国刑法规定,在假释考验期间,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则应立即撤销假释,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5、根据《刑法》第85条的规定,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其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6、如果没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如果有《刑法》第86条规定的情形,则撤销假释,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或者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综上所述,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10年,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执行13年以上刑期,才能假释,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应当执行刑期的一半以上,才能假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男女申请结婚基本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说婚姻自由,但是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其实都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如果双方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话,自然也是无法领取到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那《婚姻......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
      容留他人吸毒罪要判多久《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因走私......


·什么案子检察院不批捕?
      什么案子检察院不批捕?不予批准逮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1、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刑诉法》第15条)以该理由不予批准逮捕,则说明犯罪嫌疑人......


·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
      一、孩子的抚养费应该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


·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B律师通讯地址:××市××路××号××律师事务所。申请事项:解除对犯罪嫌疑人A采取的已超过法定期限的强制措施。申......


·离婚后一直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如今,有许多家庭的夫妻们,感情因为一些事情而走到了尽头,不少家庭选择离婚,而在离婚的事情中,肯定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一直不给抚养......


·银行违规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
      银行违规贷款担保人要承担责任吗?担保人的作用在于债务人无法及时还清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先行清偿债务。因此担保人有风险的地方就在这......


·对于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有什么责任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包括:1、行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分割离婚财产的方式是什么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比较重要的问题之一了,同时也属于必须要处理的事情之一。而实际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式,那到......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


·连带债务的效力包括哪些?
      在合伙制企业中,几个股东出资建立了企业,分享利润,同时,对于企业的欠款,也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连带债务在小企业中比较常见。连带债务一旦形成,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