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都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都有哪些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二、诉讼时效过了怎么办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诉讼时效应当以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计算。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也就是说,当事人是可以起诉的,请求法院审理案件,这个起诉的权利并不消失。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通说认为,如果允许当事人预先约定抛弃时效利益,背离诉讼时效中断的宗旨。因此,许多国家的立法明确规定时效不得预先抛 弃。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对权利人而言即胜诉权消灭,而对于义务人而言取得时效利益,产生时效抗辩权。既然是一种民事上的利益或权利,义务人自然可以自由处分,即可以行使,亦可以放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中国新婚姻法规定离婚财产分配?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婚姻内如果夫妻生活不和,总是出现矛盾的话,那么许多人都会选择理会来应对,虽说离婚......


·罪犯患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
      罪犯患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一、有什么病可监外执行1、经精神专科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2、各种器质性心脏病;3、高血压病Ⅲ期......


·二手房过户费用多少?
      二手房,是现在很多人对房屋的一种选择,二手房的市场现在是非常客观的,而法律对于二手房有了相关的规定以及要求,而二手房过户费用也有着相关规定,......


·政府征地树木补偿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农民来说,可能在现代社会当中,他们都希望自己所拥有的土地能够及时的征收因为征收的话,会存在一个大笔的征收款项的分发。在我的现实生活中,这......


·怎么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


·如果打死人可以赔钱了事吗?
      如果打死人可以赔钱了事吗?不可以。打死人已经属于公诉案件,不是简单私了能够解决的,凶手是要负刑事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结婚时间短,离婚时退彩礼吗?
      结婚时间短,离婚时退彩礼吗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


·网络诈骗立案后会侦查吗
      网络诈骗立案后会侦查吗?现在网络与我们的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工作学习娱乐购物人际交往都离不开它,相对的,借用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了......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
      一、企业解散财产分配纳税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的,是不需要交纳税费的,但拖欠的税费有可能要清偿。《中华人......


·离婚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夫妻双方离婚,并育有子女,虽然本身的婚姻关系终结了,但是夫妻双方作为父母应给到子女的抚养费还是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进行支付的,而且法律也同时......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
      失信人可以担任法人吗失信人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