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不还起诉后还不还钱怎么办?1、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债务人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债务人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的流程是什么?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有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债权人来说就很有利了,这种情况下债务人还拒绝还钱就不仅是侵犯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因为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是一定要执行的,不执行就代表不是国家司法权威,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还试图转移资产的,法院就可以对债务人司法拘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刑法当中的处罚是非常的严厉的,很多的人员就是因为在民间借贷纠纷的过程当中,被他人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仍然不履行债务导致触犯该罪名,因此提醒大家借款一定要及时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
      债务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人死了?债务人去世的可以要求债务人的继承人还债,除非债务人没有遗产,债务人去世后,后果只能债权人自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


·单位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
      从工资里面扣五险一金吗用人单位统一给员工代交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费用是自己工资里扣一小部分,公司交大部分,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因此,对于......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铁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


·婚姻破裂男方要求归还聘礼可以吗
      中国近千年的习俗都是男女双方谈婚论嫁时,男方就会准备一定的聘礼去女方家提亲,那么如果男女结婚后感情破裂,男方是否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呢?关于婚......


·公司可以在员工病假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突如其来的疾病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对于那些还在工作岗位的人来说,疾病的困扰已经是很让人头疼的了,因为自己因为生病不能上班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很多......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
      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一、政府拆迁怎么算房屋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


·民事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54    (××××)×民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一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在员工工作的一个月之内,如果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经有十年了,在这十年里,劳动合同法的影响之深不得不说,最为突出的便是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等方面的建设......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怎么判刑?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农民工打工如何做工伤认定?
      农民工作为一类特殊的务工群体,为我国各地的经济建设发展付出了最辛苦、最平凡的劳动,但农民工的地位却往往得不到认可,其合法权益常常被无端侵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