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出借人是自己手上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

出借人是自己手上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
  
  一、出借人是自己手上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吗?
  
  出借人是自己手上没有借条可以要求对方还款,如果没有借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换言之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要回借款的,只不过此时会比较麻烦。
  
  具体要回借款的其方法包括: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还款计划;
  
  2、对对方承认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
  
  3、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
  
  4、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二、民间借贷不还怎么起诉?
  
  (一)诉讼费的缴纳
  
  诉讼费先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情况再确定诉讼费的承担问题。如果是被告败诉,就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如果是双方各有胜负,诉讼费由双方分担或是由法院确定如何分担。
  
  (二)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三)民间借贷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有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应有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为了使得借出去的钱能要回来,一般在借贷关系建立之前,就会与对方协商之后,签署借条。该借条需要小心保管,若是不慎丢失,对方若是拒不偿还欠款的,采取法律方式维权的程序比较复杂。此时需要收集能够证明对方确实欠钱,并且还未还的相关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我们在进行审理不同的案件的时候,是需要有不同的法律依据的,而且,我们一般会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来进行说明,对于审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来说......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建设的首要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一项工程的建设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以及物力,需要各个......


·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分担
      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分担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离婚前债务如何承担,要看是否为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


·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可以进行二次委托吗?
      我国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我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都被法律进行约束,我们需要在法律的知道下,进行各项工作的开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职权的履行单位,因为......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进行规定的?在现代这个社会,征地都是需要国家进行补偿的,这是因为国家因为一些原因进行征收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的利......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
      在我国规定离婚房产份额怎么办理?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
      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一、驾驶人肇事逃逸致人死亡会怎么处罚?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标准和量刑标准如下: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
      闲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已设有抵押是否会被收回?当我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时,债权人一般会要求债务人出示具有同等价值的物品抵押贷款,如房产证......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
      损害公司名誉赔偿多少钱侵害名誉权的损害赔偿,除应考虑受害人是否有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外,还应当有适当的标准。1、从侵害情节来考虑,侵害情节较重,......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的陷阱会有哪些一是“五证”不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河北省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意为国家为公共利益需要,例如铁路、公路、机场修建等公共设施,通过行政手段取得个人或者集体财产所有权或土地所有权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