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怎么确定?交通事故死亡处理时间一般需要由法医鉴定之后才能确定,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因为区别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肇事者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不是在事故发生时是如何统计的。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要处理多久影响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时间的因素是非常多的,如事故的责任认定、对事故的勘察等,所以是没有具体时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限定处理有一人以上死亡案件的期限,但是该死亡人的具体时间需要经过法医鉴定后确定,继而判断是否是由于该交通事故导致。对于造成他人死亡,并且害怕刑事处罚而逃逸的驾驶员,一旦被抓捕,会加重其本应该受到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南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几乎可以说离不开对土地的使用和开发。土地虽然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但是我国公民在办理土地使用证以后......


·义乌21岁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
      义乌21岁醉驾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


·起诉离婚律师费多少钱?
      各地收费不一,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有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名征地补偿贿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


·结婚两年老公想离婚该怎么办
      对于刚结婚两年的夫妻来讲,此时正是感情好的时候,因而多半也不会说到离婚上面。但是实践中真的就有夫妻在结婚后两年,就想要离婚。那此时如果老公想......


·一、劳动仲裁必须本人去吗?
      一、劳动仲裁必须本人去吗?提起劳动仲裁不是必须本人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可以委托人的包括律师、亲属或者朋友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
      缓刑完了之后还要坐牢吗缓刑有考验期,在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形,......


·品质保证协议是怎样的
      品质保证协议是怎样的?无论是哪种生意往来,货品的品质都应放在首位。供货方按照购货方的要求提供商品,购货方支付一定的货款。为了保证交易过程中......


·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拍卖吗?
      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拍卖吗按实际情况,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向外形成的债务,另一方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由于房产是共同财产,法院在债务人无法......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
      在婚内财产可以不分割吗《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


·申请延期举证法律规定有哪些
      申请延期举证法律规定有哪些申请延期举证,是一种常见的行为,主要是用于增加举证的期限。但是,并不是可以随意延长时间的,是有一定的要求的。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