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债务的区分是怎样的

夫妻债务的区分是怎样的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无论是个人签订的,还是共同签订的,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相关法律规定:《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职务。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认定个人债务的几种情形第一,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如果夫妻双方对此无异议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对此有异议的并能证明此债务为一方与债权人的个人债务的,则为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第三,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的,另一方有异议但无证据证明为一方的个人债务时,一方应当证明举债的原因,如果能证明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赡养义务所负债务的,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不能证明的,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万判几年?
      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万判几年?国家工作人员贪污100万判几年?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山林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在近几年人们比较关注,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的发展也在迅速的崛起,因此在发展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征......


·一、没小孩没财产男方拖着不离婚的怎么办?
      一、没小孩没财产男方拖着不离婚的怎么办?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离婚即可,但是需要由起诉的一方承担感情破裂的举证责任。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


·行政处罚罚款如何执行
      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法规的行为人进行惩罚。行政处罚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不是刑事行为,也不是司法机关行为......


·一般对于工伤报告怎么写?
      一般对于工伤报告怎么写?一、一般对于工伤报告怎么写?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工伤事故的当事人及伤亡基本情况。3、事故发生的经过。......


·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并且缓刑一年,是指宣告缓刑一年期满后,原判六个月的拘役不用再执行。前提是一年内不能再犯罪,否则撤销缓刑,......


·新婚姻法 适用范围内规定有哪些?
      我国新婚姻法对当事人的适用范围分为几种情况:一般适用于共同经常居住的地区法律;无常居地、有共同国籍的适用该国籍法律;一方为外籍的,适用双方结......


·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中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在民法......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都有哪些?1、集体土地上房屋继承者包括死者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等,若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
      一、网咖员工劳动合同需要包括什么条款?网咖员工劳动合同包括的条款主要有: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
      一、审查起诉阶段未能鉴定是否重伤吗?审查起诉阶段是可以对伤害鉴定结果申请重新鉴定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