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诈骗罪罚金的标准有规定吗?

合同诈骗罪罚金的标准有规定吗?合同诈骗罪是可能会被判处罚金的,只是法律对判处多少罚金并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以及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而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二、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本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理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尽相同。诈骗罪可以表现为虚构任何事实或隐瞒真相,以骗取财物;本罪只是在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因而欺诈手段有特定范围的特殊性。(3)犯罪主体不尽相同。诈骗罪限于自然人主体;本罪主体包括单位,且是任何单位。(4)本罪与诈骗罪属于法条竞合,应当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综合上面所说的,合同诈骗这种行为是会造成对方的利益受到损失,只要达到立案的标准不仅要受到刑事的处罚,从而还要承担民事的赔偿,但对于赔偿的标准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金额,所以,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夫妻婚前财产协议书是否有效?是有效的;1、夫妻财产约定一旦生效,即在夫妻之间及其继承人之间发生财产约定的物权效力,婚姻当事人双方均受此约定......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
      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一、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有哪些《企业合伙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条款有哪些在我国,所有的案件在侦办的时候,都必须达到立案标准以后法院才会立案侦查。否则,会浪费大量的时间,司法程序也会乱套。......


·购买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
      购买二手房违约金怎么算?二手房买卖中出卖人违约后,可以根据买受人自己想如何处理而决定怎么解决。具体为:1、如果想继续履行合同,主张延期履行违约......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们熟知的交通工具包括了汽车、火车、轮船等等,而对于这些交通工具,如果实施了损坏的行为,那就有可能造成很大的损害。因此我国对故意损坏交通工具......


·购房协议书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购房协议书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
      一、办了离婚后财产有争议怎么办?(一)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


·2023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1817是什么?2018青海土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二、征......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物权法》中,有一种叫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通常指的是业主享受的权利。这个名词大部分人都感到陌生,那么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都包括......


·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继承人要满足什么资格
      在继承死者遗产的时候,我们通常了解的都是哪些人可以继承遗产,可能从来没有想过什么样的人不能继承遗产,也就是继承人的资格问题。如果从法律上认定......


·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随着经济发展,各类公司建立层出不穷。有的大公司为了公司的发展,也会跨地区发展分公司,这就涉及了分公司法人的问题,而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