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纠纷转化合同诈骗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吗?

合同纠纷转化合同诈骗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吗?
  
  一、合同纠纷转化合同诈骗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吗?
  
  合同纠纷转化合同诈骗还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对待合同诈骗,如果数额较大,涉嫌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以要求犯罪嫌疑人赔偿因为诈骗行为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就是本金或者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为拘役刑;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个人合同诈骗,犯罪数额4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犯罪数额4万元,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个人合同诈骗,数额10万元,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刑期增加六个月;
  
  2、个人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6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四)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单位合同诈骗,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万元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3、单位合同诈骗,数额200万元的,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从以上可以看出,个人犯本罪和单位犯本罪量刑起点都是单处罚金刑。
  
  任何合同诈骗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可以请求实施诈骗行为的主体,赔偿自己经济损失的。若是在司法机关逮捕了该合同诈骗犯之后,该诈骗犯能全额退还诈骗所得的金额,此时法院在量刑时会酌情减刑。但并非是所有的合同诈骗案件的受害者都可以拿到会被的被骗金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交通人伤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人伤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一、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哪个法院起诉单位向中级法院,劳动者向基层法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是什么?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


·刑讯逼供犯法不?
      刑讯逼供犯法不?一、刑讯逼供犯法不?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


·转账记录能证明贩毒吗
      根据单纯的转账记录不能证明贩毒。证明该行为人构成贩卖毒品罪,还需要搜集其他证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


·一、职工随时想辞职可以吗?
      一、职工随时想辞职可以吗?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


·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类型有哪些?您好,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首先,是《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


·公司解散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解散公司的诉讼当事人;2.确定公司解散诉讼的诉讼请求;3.确定解散公司诉讼的证据链;4.确定是否诉讼保全;5.坚持一事不再理的原则;6.公司解散......


·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
      目前我国的上市企业融资问题主要有哪些?上市企业对于融资有着天然的优势。但随着市场情况的不断变化,现行的上市企业再融资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一般流程是什么?某些情况下,人们可能需要使用土地使用证。但大部分人却不清楚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甚至一些单位也要求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