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以与法定继承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可以与法定继承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可以是法定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另一类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有哪些内容?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2、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被扶养人对协议中指明的财产,在其生前可以占有、使用,但不能处分。如果遗赠的财产因此而灭失,扶养人有权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扶养人必须认真履行抚养义务。如果扶养人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取被扶养人的财产,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致使被扶养人经常处于生活困难、缺乏照料的情况时,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对遗赠财产的数额给予限制。3、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期限一般较长,在此期间如因一方反悔而使协议解除时,便发生两种法律后果:一是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导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受遗赠的权利。其已支付的扶养费用,一般也不予补偿。二是受扶养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致使协议解除的,则应适当偿还扶养人已支付的扶养费用。4、遗赠扶养协议签订后,遗赠人与其子女、扶养人与其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因此而解除。遗赠人的子女对遗赠人的赡养扶助义务,不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同时,遗赠人的子女对其遗赠以外的财产也仍享有继承权。扶养人在与遗赠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由于不发生收养的法律效力,因而对自己的父母仍然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享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综合上面所说的,遗赠扶养协议也是属于分配自己财产的一种方式,对于此协议一般也是必须要得到对方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实施此条款,但前提是受赠的对象绝不能是属于继承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这样才能确定是合理、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规定装修合同属于什么诉讼
      民法规定装修合同属于什么诉讼一、民法规定装修合同属于什么诉讼?装修合同纠纷属于专属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


·现在有很多人因为酒驾被罚,为了防止被处罚,就想故意隐瞒身份,
      现在有很多人因为酒驾被罚,为了防止被处罚,就想故意隐瞒身份,找人顶包。这其实是很危险的,如果被交警查出来了,隐瞒身份就是罪加一等。坦白从宽抗......


·如何证明监护人?
      现代社会,不少人因为父母离异孩子的监护权问题,或者双亲均失导致的监护权归属权问题所困扰,很多人都不知道究竟谁可以做监护人,那么有监护权的又如......


·在我国起诉离婚也需要开庭吗?
      在我国起诉离婚也需要开庭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调解达成协议,签......


·偷税漏税自己补交还会被判刑吗?
      偷税漏税自己补交还会被判刑吗?偷税漏税自己补交还会被判刑,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偷税漏税在五万元以下,公安机关立案前足额实缴应纳税款的,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的批复
      196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你院于1961年11月29日以电报请示的关于我国公民阿力也夫·依不拉克木与苏联公民阿利杜格......


·民事主体在出现感情破裂等现象
      民事主体在出现感情破裂等现象,无法再继续生活在一起之后,若不能就财产分配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的,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根据相关数据显......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被打伤对方不愿意赔偿怎么办1、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2、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3、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


·律师代理案件要回避什么情形
      律师代理案件要回避什么情形一、律师代理案件要回避什么情形?(一)接受民事诉讼、仲裁案件一方当事人的委托,而同所的其他律师是该案件中对方当事人......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
      一、交通事故的停车费还要交吗交通事故停车费法律规定是不需要交的,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停车地点是属于营业企业一般就需......


·罪犯减刑假释程序规定的具体规定
      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优异可以获得监狱的审核,从而得到减刑,那么对于减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在服刑人员,具备减刑资格的可以申请减刑,但是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