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鼻骨骨折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鼻骨骨折赔偿的项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赔偿。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依据如下:1、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补差单位”工作的才考虑误工费)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目前每天12元)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8、精神损害赔偿(造成伤残的才予以考虑,是来自个人造成的损害,以往一般规定的标准,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一千元——三千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三千元——五千元,来自单位造成的损害,可以是以上的3-5倍)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只要造成了他人受伤,那么必定就会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费用,对于赔偿的项目就会按照案件的大小来进行计算,但对于受害的一方在申请赔偿的时候也要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确保赔偿义务人可以按规定来进行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构成持有假币罪的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货币管理制度。持有或者使用伪造的货币的行为危害或已经危害国家货币流通秩序,妨害国家货币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


·非法集资的三种方式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您都知道,非法集资已经不等同于小偷小摸这些仅仅进警察局拘留几天的小罪行了,非法集资是社会的大蛀虫,它的目的是在不劳而获坑蒙拐骗的方式下吸走群......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无论看中的是怎样的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过程中,无论看中的是怎样的房屋,此时要想购买对于当事人而言都是有一些需要格外注意的问题,这样一方面可以让房屋买卖顺利进行,另......


·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当父母的婚姻破裂无法再挽回的时候,法院只能将未成年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外的一方就应该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当法院把抚养费的金额确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哪些酌定从轻情节?
      拐卖妇女儿童罪有哪些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法定的从轻情节有: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
      婚姻自主权属于人格权吗?婚姻自主权首先是一种人身权,其次它是属于人身权里面的人格权,并且是一种特别人格权。将这一权利划入正确的范畴,就能够明确......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投资入股注意事项有哪些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来说,投资入股这种新型的合伙方式越来越受到您的青睐,在实际投资经济活动中,因投资入股产生的经济......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订立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应具有以下的权利:  一、有权按合同约定的......


·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
      一、刑法传销罪会如何处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人身意外伤害赔偿标准是什么?现实生活中,难免发生意外,导致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损害。我国法律对于人身意外赔偿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当事人合法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