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没有房产证证就等于没有产权,买房风险都是从这一点出来的;在期房买卖中,更大的问题是——暂时谁都没有权。由于这两个特性,风险是无法完全消除的;说宽泛一点,任何交易都无法消除全部风险。这种情况下主要的风险是:一房二卖;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法交房、按时交房、质量瑕疵等。还有一些更大的风险就已经不属于需要讨论的范畴了。
但是必须要考虑到,期房买卖是中国的实践现实(虽然已经在逐渐改变);大部分先例是成功的。因此买卖是可行的,要注意风险防范。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权和占有,就无法通过物权的保障机制来防范;只能通过你和开放商之间的合同关系所构建的债权关系来寻求保障。因此,合同是关键。
为了规避风险,建议合同中将可能出现的情况想清楚,并提前规定好合适数额的违约金。这样可以避免未来争议中举证的麻烦,也可以激励债务人、产生更大的债的保证的作用。但考虑到开放商往往有格式合同,建议仔细阅读;对于你不同意的责任划分、责任数额可以想办法商量。提一个几乎不可能的情况,如果开发商通过某种形式提供了担保,那也是更好的规避风险方法。
二、如何办理房产证?
1、是确保房地产开发商已经完成了初始登记工作。一步是基础,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完成登记,那么后续工作也无法进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拿到房子2~3个月以后就可以向开发商申请登记了,在工作日中就可以完成登记工作了。
2、是到管理中心领取申请表,然后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好申请表。业主们在填写表格时,可以提前询问工作人员相关的注意事项,以免填写错误。
3、是准备好必须的材料——测绘表。业主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测绘表之后,向有关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检测,这个步骤就可以完成了。
4、是领取相关的文件。业主要准备好购房合同、房屋结算清单以及大房产的复印件。业主填好申请表以后要到房地产开发商处改好印章。
5、是业主缴纳基金和契税。业主要向房产所在的小区或者指定的银行缴纳相关费用,业主一定好保管好相关材料,这样才能顺利获得房产证。
6、是提交9项申请材料。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契税完税凭证;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盖章的申请表;购房者身份证明;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7、等待领取房产证。
以上就是关于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买卖吗以及如何办理房产证的问题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大家应该清楚知道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也可以买卖的,但是其中的风险是很大的,一定要在签订房产合同的时候,将可能发生的情况白纸黑字的写明并约定一定金额的违约金,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买房者的权益,减少一定房产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哺乳期内可以被辞退吗
在哺乳期内可以被辞退吗?在哺乳期内是不可以被辞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行权怎么处理公司为了更多地收集社会闲散资金,周转公司业务,获得更多经济利益,就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就是其中一种,但......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怎么办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只可适用于那些临时性、季节性的岗位,而不能不加限制地扩大到各个行业。而在实践中,由于......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
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一、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区别有哪些?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犯罪手段上都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有明......
·盗窃17万缓刑的可能性有吗?
一、盗窃17万缓刑的可能性有吗?如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应当不能适用缓刑。盗窃17万元以上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
犯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怎么判刑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店面出租违约金收取标准是多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
·土地使用只有二十年怎么办?
人们买到房子后,在房屋产权证书上面可以看到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由于种种因素,购房者享有的产权并不如规定的那么长,多少都有些缩水。一些甚至......
·房子官司没打完能拆吗
原则上是不能的,除非属于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的情况。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
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不同有什么?虽然隐私权与名誉权存在一定的内在联系,二者都是与精神利益有关但不体现直接财产内容的人身权利,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有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