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

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需要注意什么?
  
  可以做的;
  
  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
  
  2、网签时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网签时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4、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5、网签时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二、网签作用
  
  1、网签后业主资质经过核实会更加可信,盘源信息也更加可靠,以后找房子可能会更方便、快捷,交易的流程也更加清晰。
  
  2、交易过程全部信息化后,可以缩短买卖双方交易递件的时间。整个网签过程市民也都可以通过网上实时查询,得知二手房交易的办理进程。
  
  3、网签之后,交易将会更加透明,以前那种经纪公司利用客户与业主之间信息不对称,吃差价的现象将彻底杜绝,交易双方权益将会更有保证。
  
  4、网签之后更加有利于政府部门对二手房市场进行监控。政府将会掌握最真实的市场信息,这对上级主管职能部门监控市场,出台各项市场政策提供更加有力的数据支持。
  
  5、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将会更加安全,以前如何确保交易资金的安全,是买卖双方都关心的一件大事。出台的资金监管方案,将会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让双方都放心的平台,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网签备案在房管局的房地产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但在备案之前一定要先进行网签才能提交备案手续;在备案的时候就需要带上交付的购房款;还有当事人的身份证件;买卖的合同等一起提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资一直拖欠有没有违约金
      工资一直拖欠有没有违约金?1、拖欠工资没有违约金,但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


·不服信息公开起诉期限是多久
      不服信息公开起诉期限是多久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行政诉讼法第4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


·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否合法?
      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否合法?生产销售假药被判缓刑是合法,如果符合缓刑条件是判处缓刑。《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拘留多少天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拘留后,只要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就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
      交通肇事轻伤如何赔偿?一、交通肇事轻伤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
      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误工费”,是指人员受伤不能上班而应得到的合法赔偿。而相对于车辆来说,车辆损失一般只是指车辆损坏维修费、事故拖车费、保管费等......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
      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一、还没交房已出现漏水现象该怎么办还没交房房子已经出现漏水现象,业主应采取主动积极的态度,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
      怎样注册私募基金,有哪些条件?一、怎样注册私募基金?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等待名......


·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是否开除公职?
      一、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是否开除公职?事业单位员工判拘役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


·人身损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现在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事故时有发生,受到伤害的一方理应得到一定的损失赔偿,有时候一起案件甚至会损害受害人的一生。如果受害人有抚养人的,那么肇......


·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
      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一、行政处罚诉讼的时效性怎么认定?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