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农民土地被征收应当获得哪些合理补偿?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和《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3、征地审查
  
  国土房管局根据各项征地相关方案编制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并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4、征地审核与批复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5、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6、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县国土房管局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8、补偿安置的实施
  
  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依照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9、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我国到底其他监护人什么意思?
      在我国到底其他监护人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


·离婚期间另一方说有债务需要承担吗?
      离婚期间另一方说有债务需要承担吗?属于共同债务的需要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


·网签租赁备案需要缴税么
      网签租赁备案需要缴税么租房网签备案后,就要交租房税了。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


·一、公民骑电瓶车有醉驾吗?
      一、公民骑电瓶车有醉驾吗?公民骑电瓶车也会有醉驾的处罚。因为关于非机动车醉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


·什么是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
      什么是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有什么特征?一、建筑工程管理的要素1、质量管理工程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2、设计质量与施工工艺工程优劣的重要质量......


·遇到侵犯姓名权怎么起诉?
      遇到侵犯姓名权怎么起诉?遇到侵犯姓名权的起诉流程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主要有:宣读法......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
      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一、工伤赔偿法定节假日算不算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


·非法狩猎罪三人以上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违反法律的规定进行狩猎,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因为在我国,狩猎是需要在限定的时间或者场所里来进行的。如果不严格按照这个限定的规定可能会破坏我......


·出租人私自卖房侵权吗
      在现代社会,选择出租房屋的人很多,为了维护承租人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我国法律规定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那么出租人私自卖房侵权吗?当权利受到侵害......


·一、孩子的监护人分配财产吗?
      一、孩子的监护人分配财产吗?不可以。担任被监护人的代理人,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被监护人致人损害......


·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法律责任有哪些侵害名誉权的,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