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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维权为什么要请律师?

征地拆迁维权为什么要请律师?
  
  对当事人来说,诉讼请求是至关重要的,但对于上述庭审情况,几位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概念而生出闹剧,更有可能因此作出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行为而不自知。
  
  但是,对于律师来说,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的问题,因为该房产建造后权属转移未经登记尚未发生物权效力,而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既判力,对未涉诉的权属不宜作出处分,因此仅对涉案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事实状态作出裁判。
  
  首先是如何起诉。起诉需要从如下几个方面准备:
  
  (1)弄清楚案件事实并分析;
  
  (2)着手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包括:抬头、当事人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此致、管辖法院以及具状人签名和起诉时间;
  
  (3)准备起诉材料。主要是起诉状(被告人数加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证据材料;
  
  (4)立案,可以选择邮寄立案或者是现场立案;
  
  (5)等待开庭,开庭之后出判决。针对这部分小编需要强调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一、是被告的确定,被征收人起诉时要弄清楚起诉的行为,这个行为是谁作出的?它是否属于适格主体。
  
  二、是事实理由部分,这里不需要写的很详尽,有些朋友包括我们的一些当事人都想要把所有想说的话和道理都写在起诉状里。但这是没有必要的,起诉状的目的是立案,所以关键事实清楚,起诉理由明确就可以了。
  
  三、是管辖法院的确定,管辖法院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征地拆迁中的诉讼一般都根据被告来确定,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当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部门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除此之外的被告均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另外,行政诉讼中还常常涉及到行政复议后起诉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要根据复议的结果确定被告。如果复议维持原行政行为 起诉时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如果复议改变原行政行为,则复议机关为被告。在共同被告的情况下级别管辖由原机关决定,地域管辖双方所在地均可。
  
  四、是制作证据目录。小编提醒各位朋友,起诉时最好要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包括证据名称、页数、份数、证据种类、原件/复议件以及证明目的等项目。
  
  五、是立案的注意事项。
  
  (1)立案时一定记得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果本人不能立案要写授权委托书,可以委托自己的亲人、朋友,受委托人也要携带身份证;
  
  (2)如果方便的话最好是现场立案,这样高效并且如果存在问题时当场能够解决,邮寄立案的一定要保存好邮寄凭证、邮寄的所有材料都要保留一份;
  
  (3)有的案子可能立不上,对此各位朋友不要草草了事,听说立不上就拿着材料走了。法律规定如果当场不能立案的,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查决定是否立案,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立案裁定;
  
  (4)此外,诉讼费要按时交,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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