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一、什么是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增加的一个新规定,它既是婚姻关系民法属性的直接反映,也是保护离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离婚损害赔偿责任是侵权责任,有四个构成要件,应将过错推定原则引入到婚姻家庭领域中的损害赔偿制度中。损害赔偿作为侵权者因承担的民事责任之一,具有制裁和预防违法行为的功能。这本身就体现了对违法行为的制裁,并且对其他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人而言,也有警戒和预防作用。
  
  二、离婚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给无过错方的伤害,在肉体上的损害有重伤、轻伤、轻微伤之分;在精神上的损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错乱之分等。相应地,人民法院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就应根据其伤害结果与程度,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来确定无过错方所应取得的赔偿份额,如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不足于赔偿的,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确定方法另行确定。
  
  2、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因虐待家庭成员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不应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损害赔偿总额。但对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殴打无过错方致重伤,造成无过错方精神失常等,这种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损害赔偿总额就并不一定比这种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高。
  
  3、因重婚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首先,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财产如金钱等不足于赔偿无过错方损失或者其共有财产分割时,过错方所分得的财产如房屋等无法通过折价或抵偿的方式赔偿对方损失的,则人民法院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确定其赔偿数额。再次,物质损害赔偿额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优先考虑和照顾,并根据无过错方所受的损害程度、过错方的主观过错责任之大小及其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来确定其在夫妻共有财产中的份额或比例。
  
  4、因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的损害赔偿额问题
  
  在确定其损害赔偿额时也应以其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明确无过错方在其财产总额中应占有的份额。其损害赔偿额的确定方法同重婚责任所承担的赔偿额之确定方法一样。但如果物质损害赔偿额确定之后,过错方从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中所得到的财产不足赔偿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则应考虑过错方与他人同居时的主观过错程度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来另行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一、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网络侵犯名誉权的管辖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一、侵权责任中无过错责任有哪些情形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该注意什么?
      一、中介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应该注意什么?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


·企业破产后债务如何分配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怎么分配,依据债权的类型而定,债权是有优先受偿顺序的,应该按顺序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股权转让是在公司企业中很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初期的目的不一定是为了获利,新的股东会带来新的资源,股权......


·补强证据规则的概念与适用条件是什么?
      补强证据规则的概念与适用条件是什么?我国法律上有一种关于证据的概念叫做补强证据规则,它出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适应当今的社会形式,打击犯罪人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缴纳如何计算?
      房地产市场火爆,但是在房屋交易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当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该怎么办?脑海中没有明确的步骤,同时他们也不知道转让土地使用权契税缴纳是......


·离婚之后夫妻的对外债务谁来承担
      我们知道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所以当夫妻离婚时,可以享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但却也有分担债权的义务。而就分担债务的问题,却往往会让离婚夫妻......


·婚前购买房产需要办理公证吗
      ?在现代社会中,男男女女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法律意识也逐渐增强了,认为做婚前房产公证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私有财产,不让个人财产转变为夫......


·郑州市劳动仲裁程序
      郑州市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主要包括三个步骤:立案、仲裁、裁决。1、案件受理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辖属的仲裁......


·一方离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诉离婚
      一方离家出走多久可以起诉离婚针对“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处理时,一是必须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关系;二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