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协议里的陷阱有哪些?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但是即使拥有这些条款,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也有一些“猫腻”
空白协议不能签
大部分拆迁方给的补偿非常诱人,往往开出很高的补偿数额,但是在此情况下,万万不可签署一份空白的协议。因为空白的协议往往等于零,事后拆迁方填上的补偿数额一定不会是之前口头答应的那样,如果签署了空白协议,只能任人摆布了。
回迁安置不明确
当您和拆迁方选择产权调换的时候,安置补偿协议里面必须对产权调换的房屋位置、楼层数、面积、朝向等必须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约定不明确的话,会导致产权调换的房屋很多不确定性因素。
违约责任要具体
在一份正常的安置协议当中,拆迁方往往作出很多美好的承诺,约定了过渡期限的过渡费,但是往往缺少违背承诺的后果,这就给拆迁方违背承诺从而没有任何责任的借口。
协议必须盖公章
在一般的协议当中,如果对方是政府机关,则必须在末尾加盖政府机关的公章。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就可以以加盖公章的机构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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