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该咋办?
  
  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土地确权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土地中的指界是地籍调查中一项内容。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记的基础工作,其资料成果经土地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通俗的说就是现场确认土地四至范围。在农村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就会有这一关键步骤,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就会有这方面困惑,例如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
  
  地籍调查的内容:
  
  1、权属调查。对宗地权属来源及其所在位置、界址、数量、用途和等级等情况调查。包括现场指界、标定宗地界址、绘制宗地草图、调查土地用途和等级、填写地籍调查表。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地籍勘丈。目的是勘丈每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点、线、位置、形状、数量等基本情况。
  
  4、绘制地籍图。其中第1点权属调查中的现场指界是首要工作,如指界有差错直接影响地籍调查的准确性、土地证的权威性。现场指界如发生争议的,则地籍调查工作暂停,等争议处理完毕才能进行下一步工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顺序履行抗辩权构成要件需要债务快到清偿期吗?
      在实际的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的法律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会影响我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很多的企业都会与事务所或者成立法务部住专门从事相关的......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涉外合同纠纷怎么选择管辖法院与国内合同纠纷相对的,肯定就是涉外合同纠纷了。对于这类纠纷,在具体处理的时候也是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但......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财产罚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行政处罚,在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多的种类,因为针对不同的具体行为进行一些处罚的话,可能会具有针对性,这样也对......


·朋友圈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朋友圈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可以直接向微信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


·交通事故离开现场怎么处理?
      现在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是马路上的车流量逐年增加,同时也增加了车祸的发生率居高不下。在车祸发生时,一般您都会先报警,等待交警的处理,但是......


·刑事诉讼法先行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先行拘留的规定当然也在其中。拘留是公安部门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作案证据拿到批准手续之后要进行的步骤,先......


·行政复议答复时间是多久
      行政复议答复时间是多久在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如果是可以接受处理的情况,会在五天的时间之内,去审查当事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如果......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
      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一、因为工作原因造成骨折属于工伤吗能否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因履行工......


·人身伤害误工费评定标准是什么?
      人身伤害误工费评定标准是什么误工费赔偿的标准之一,就是按受害人平时的平均工资或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在审判实践中,比较难处理的问题是怎样确定误......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一、劳动争议仲裁的运用范围(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