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一、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有的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个人住宅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宅基地享有如下权利,并承担一定的义务:
  
  (1)占有和使用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占有宅基地,并在宅基地上建造个人住宅以及与居住生活相关的附属设施。
  
  (2)收益和处分。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获得因使用宅基地而产生的收益,如在宅基地空闲处种植果树等经济作物而产生的收益。
  
  (3)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
  
  (4)宅基地使用权人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将不再批准。并且,宅基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只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二、宅基地使用权如何进行变更登记
  
  第一、申请登记程序
  
  取号申请——受理——审核——登簿——交费领证
  
  第二、受理范围
  
  1.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城区四街道及除泗门分中心外的其余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2.市行政服务中心泗门分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主要负责受理泗门、临山、黄家埠、小曹娥四镇行政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业务。
  
  第三、申请登记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权籍调查成果;
  
  5.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号码发生变更的,提交公安、工商等有权机关出具的证明申请主体与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为同一人的材料;
  
  6.宅基地或房屋的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公安、地名管理等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7.宅基地或房屋面积、界址范围变更的,提交宅基地用地及规划批准材料,以及变更后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规划部门同意分割或合并的批准文件;
  
  9.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的,提交共有性质变更协议书或生效法律文书
  
  10.其他相关材料。
  
  注:含拆、翻、扩建房屋
  
  第四、收费文件
  
  1、纯土地类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文件执行;
  
  2、商品房、存量房的不动产登记收费按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执行,住宅房屋登记费80元/件、非住宅房屋登记费550元/件;工本费10元/本;
  
  3、地产转让手续费按浙价服〔2003〕78号文件执行;
  
  4、相关费用最后以物价局文件为准。
  
  第五、工作时限
  
  10个工作日(不含受理当日、公告日、法定节假日
  
  需具备的条件有: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夫妻一方继承自己父母财产属于谁?
      一、夫妻一方继承自己父母财产属于谁?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吗?行政诉讼能要求赔偿违约金,不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是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只要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违约方......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
      破产清算期间职工社保怎办由于企业的发展状态不好,很多一直亏损的企业会选择宣告破产。随之进行破产清算,通过清算后的资产来偿还债务。那么就涉及到......


·商标注册近似度多少属于侵权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商标相同,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比较,二者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


·诉讼离婚资料需要哪些?
      虽然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属于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但在这两种离婚下其实都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的材料,同时也要按照规定的手续来进行离婚。不过诉讼离......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一、房屋质量缺陷引起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房屋质量问题要赔偿的费用:(1)误工费。(2)差旅费。(3)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


·一、获得的死亡赔偿是不是遗产?
      一、获得的死亡赔偿是不是遗产?获得的死亡赔偿不是遗产,亡赔偿金是对死者亲属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死者亲属的财产,不属于遗产。根据《民法典》(20......


·女方不要小孩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女方不要小孩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


·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年检流程
      随着我国政府对创业政策的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热度逐年增温,越来越多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不是选择找一份稳妥的固定的工作,而大多数都是踏上了自......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可诉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是否可诉可以上诉,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看是否和其他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一起执行。如果和有执行权的机关一起执行,那么他们......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
      劳动者在工作时,除了关心前途出路外,就是工资了,谁都不想自己的辛苦辛劳打了水漂。但是用人单位可不这么想。现实中,经常会出现企业违法支付工资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