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协议书是否有效?
  
  一、婚内抚养权公证是否有效
  
  婚内抚养权的公证一般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如果受理了,那么这种协议是有效的。如果公证处没有受理,那么婚内的这种关于孩子抚养的协议则无效。因为:
  
  1、只有离婚才涉及到孩子抚养,而孩子抚养人的确定以对孩子成长健康有利为原则。
  
  2、这种协议不适用于合同法调整,因为它涉及的是婚姻家庭关系而非财产。
  
  《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两个司法解释和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一个司法解释。没有明确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关于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协议是否有效。但是,离婚才会涉及到孩子随谁生活的问题,没有离婚,就约定是没有意义的。在离婚诉讼时,只要一方当庭提出异议,法院不会依协议判决,只可能将协议作为证据考虑。
  
  二、为什么要做抚养权公证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均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子女归一方抚养,如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因此,离婚后的父母双方经协商一致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协议》。由于先前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已在婚姻登记部门备案,《变更抚养权协议》是对《离婚协议书》内容的重大修改,另外,变更抚养权属于重大人身关系变更,有关部门出于谨慎,故要求该对离婚男女之间签订的《变更抚养权协议》办理公证。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正由于公证具有法定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及政府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都乐于采纳公证书。
  
  由于《变更抚养权协议》双方当事人对被抚养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要求双方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
  
  三、孩子的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通过双方共同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抚养费用在离婚时一般由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父母提出。
  
  2、如果离婚后,孩子还需要变更抚养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离婚时没提到抚养费问题,离婚后,还可以提起。相对之前的抚养费,因为父母给子女抚养费的义务是一种连续的持续的义务,所以可以肯定,只要孩子在18周岁以后满两年的时间里主张抚养费,没什么问题。
  
  一般不会受理。主要依据在于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更倾向于判给有能力为孩子提供有利成长环境的一方。另一方需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公证处受理了婚内协议书,此时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
      公证遗嘱不能随便被撤销吗?公证遗嘱可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是怎样的?在我国国土资源土地上,有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之分,虽然都是归国家所有,但还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违令作战消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违令作战消极罪,是指指挥人员违抗命令,临阵畏缩,作战消极,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


·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一、行政诉讼法的证据有哪些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一、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有哪些赔偿?交通事故中典型碰撞三联伤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等,具体如下: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受害......


·工伤劳动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职工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经治疗后身体恢复正常的,可以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工作,但还有些工伤的伤情较为严重、甚至造成残疾,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工......


·谁受益谁举证的法律依据
      这个要看争议是什么法律关系,这个法律原则体现在多部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如《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三条: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


·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对于非法集资受害人而言,最关心的不是对集资人的刑事处罚,而是自己投入的钱如何收回。非法集资犯罪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并由法院作出......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1、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2、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3、修改管理规约。4、制定新的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


·女方嫁妆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女方嫁妆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


·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 私生子可以继承遗产吗
      一、私生子是否能继承遗产一般来讲,私生子是指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时所生的子女,也就是非婚生子女。那么在实践中私生子是否能够继承父母的遗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