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

继承房屋再出售的税费有哪些?1、营业税 (税率5.6%, 卖方缴纳)2、个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 卖方缴纳)3、契税(税率1%、1.5% 、3%,买方缴纳)征收方法:按照基准税率征收交易总额的3%,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二、二手房的过户流程是什么?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关于继承房的再出售问题法律上没有什么其他的规定,问题是对继承的这套房子以二手房性质对外转让的话,自己得先办理了过户登记,不过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被继承人的名字,不能直接过户到买家名下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突发职业病,或者受到某种伤害,属于工伤,员工发生工伤需要走工伤鉴定的手续,通过鉴定获取工伤认定书。劳动工伤鉴定书丢了可以补办......


·在我国老百姓民事诉讼要拿钱吗?
      在我国老百姓民事诉讼要拿钱吗相较于政府而言我们都是普通的老百姓,很多老百姓就会觉得政府机构应该是无偿为民众服务的才对,认为政府机构的这些工......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应该如何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


·一、儿子死了父母放弃遗产继承协议必须公证吗?
      一、儿子死了父母放弃遗产继承协议必须公证吗?放弃遗产继承协议不是必须公证,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


·员工早退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员工早退途中出车祸算不算工伤?算工伤的;上班途中发生车祸导致了人身伤害,取决于车祸的主要责任甚至全责在不在员工本人,如果不是,即可认定为工伤......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夜班的规定内容有哪些?《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什么情况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


·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消除失信记录?
      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怎么消除失信记录?限制高消费令和失信被执行人,是由于违犯征信系统规定造成的,其失信记录一般是不可以消除的,特殊情况下......


·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
      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一、立案法院一般多久开庭时间?1、刑事案件,一般是1个半月;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般是3个月;3、上述期限不包括......


·广东高温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制定了相关的高温补贴标准,各地区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制定当地的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当处于高温补贴发放时间的时候企业就......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