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提出辞退,并和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这里要注意,由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不包括在内
  
  (二)有以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员的
  
  (四)劳动合同期届满
  
  (五)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
  
  (六)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二、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相关问题有哪些
      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相关问题有哪些一、质押贷款是什么意思质押贷款是指贷款人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为质押物发......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


·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
      去杀人结果人没死,这就是通常理解的杀人未遂。那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杀人未遂是怎样的?故意杀人未遂没能致使他人死亡,结果较故意杀人既遂为轻,量刑......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
      买房子签掉合同还能毁约吗可以毁约,就看买房签了合同想毁约的理由是不是合法了。如果无任何正当理由要求撤销合同就是不履行合同,是违约行为,自然要......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在生活中,很多借贷是发生在熟人之间,他们很多一般不约定利息,因此,他们很多人不知道民间借贷如何约定利息,更不知道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对......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
      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婚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


·一、婚前房子要怎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子要怎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子只能在加上配偶名字的情况下才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


·赌博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众所周知,针对《刑法》中规定的具体犯罪,有不一样的量刑标准。而今天我们主要来了解的就是赌博罪的量刑标准。由于会对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因此在不同......


·离婚孩子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离婚不仅需要处理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的,还需要解决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比如谁来抚养,谁出多少抚养费等等问题。离......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
      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人公司法人死亡债务如果处理怎么办?(一)、有限公司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有赔偿金吗
      实践中,在约定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之后,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选择是否续签劳动合同。而如果出现不续签的情况,要么就是用人单位不愿意续签,当然也有可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