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2、机动车一方负 同等责任的,承担60%;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 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 承担责任;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只要有人员伤亡,要严格按照交警的认定结果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和处理,这涉及到后期有可能的无尽的赔偿费用和各种超出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外的赔偿,如果贸然承担全责,这部分赔偿则有可能自费。特别是与骑电瓶车或者是摩托车相撞,导致对方伤亡的。摩托车往往都没有上保险,对方有可能还会主动要求你揽全责,就算对方提前跟你讲好了不追究你责任,也不要揽全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该怎样解除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婚姻一般是因为婚姻不具备法定的要件,从而导致了婚姻无效。对于无效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或者厉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解除。那具体说来,该怎样解......


·如何申请减刑?申请减刑需要什么材料?
      一、如何申请减刑?犯人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其家属一般是不能申请减刑的,减刑应由犯罪分子或者监狱提出申请。申请减刑的流程如下:对于被判处无期......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在合肥市劳动仲裁案件时有发生,当事人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劳动仲裁有很多的程序以及很多的注意事项,合肥市劳动仲裁程序......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死的判罚标准是什么?(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六十九......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要满足哪些条件?(一)申请人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


·电工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电工工程承包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合同作为约束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书,在人们经济活动中显得越来越重要。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在诉讼中作......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同居财产怎样分割
      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同居财产怎样分割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社会的发展,经济的变迁,道德意识的变化,非婚同居现象比较普遍,一旦发生纠纷,尤其是发......


·关于撤销管辖权异议申请?
      关于撤销管辖权异议申请?一、管辖权异议的提出首先,管辖权异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的新规定
      广安征地补偿标准年的新规定由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一直在进行当中,所以征地行为也是时有发生,许多百姓不了解我国的征地补偿标准,因此在征地的补偿协......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互相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制定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
      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一、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怎么办?仲裁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