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死亡意外赔偿金属于遗产吗?

一、死亡意外赔偿金属于遗产吗?死亡赔偿金并没有包含在所列举的遗产范围内。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死亡赔偿金是如何分配的?死亡赔偿金分配,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3、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4、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综合上面所说的,死亡意外赔偿金就是属于在公民死亡了之后才会给的金额,对于此金额是不在遗产的范围之内,但可以参照遗产分配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由死者的直系亲属来进行获得,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让真正得到赔偿金的人受到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
      就房屋的流转来看,虽然比较常见的就是进行房屋的交易买卖,但实践中因为房屋赠与、继承而需要进行流转的情况也不少。但不管是在哪种情况下进行房屋流......


·个人所得税逐月递增后隔年会退税吗?
      个人所得税逐月递增后隔年会退税吗?个人所得税逐月递增不是退税的条件,只有实际缴纳的个税超出了应缴税费的才可以退税处理,特别是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
      企业拆迁对员工的安置补偿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当企业遇到拆迁时,该企业可能会停产或者停业一段时间后在选择新的地区重新经营,但是,该企业......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一、公司法中表决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1、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作出决议时,按股东出资比例......


·退休工龄如何计算
      退休工龄工资跟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年龄、何时参保、何时退休、何地退休等因素都有关。但现在没有工龄的规定了,全部按照缴费年限计算,在实行缴......


·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什么?
      认缴注册资本增加的股东会决议内容是什么?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


·新婚姻法 骗婚的处理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骗婚的处理规定现行《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


·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
      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房屋建筑高空坠物找谁投诉?发生高空坠物可以找管理员或才开发商投诉;高空坠物的损害赔偿,由该物的所有人、管理人......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警告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警告是怎么规定的?行政处罚的规定是很有意义的,不仅仅能够对一些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而且还可以对行者处罚的执行机关进行规定......


·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
      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一、开公司债务需要夫妻共担吗,是合理的吗?开公司所欠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的,这种做法是合理的。......


·什么时候遗嘱不需公证吗
      什么时候遗嘱不需公证吗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