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爷爷的房子都有谁能继承?

爷爷的房子都有谁能继承?爷爷的房子有奶奶以及爷爷的子女、爷爷的父母能继承,遗嘱继承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二、一个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什么条件?遗赠作为民事法律行为,不仅要符合法律行为一般要件,还要符合继承法的特别规定。一个有效的遗赠须具备以下条件:1、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2、遗嘱须意思表示真实、自愿合法,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3、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欲使遗赠发生预期法律效果,须由受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否则视为放弃。由此可见,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人去世后,留下的财产要当做遗产,在家庭成员之间分配。爷爷的房子大儿子独占的话,其他继承人应该先协商,找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不行的话找街道办或者村委会调解,实在不行,只有走法律程序了,也就是提请民事诉讼,将大儿子告上法院。爷爷所拥有的房屋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订立遗嘱决定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的。当然如果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话,那么直接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以及爷爷的子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人变身为北漂、广漂一族,住房问题,孩子学习问题等就不可避免。但是,北上广深发达的经济带来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


·破产清算的时间有多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时间有多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时长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


·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
      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一、对于原始取得是法律行为吗?不是属于法律行为的,这种是属于非法律的行为;所有权的取得以权利取得是否以前权利人......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
      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是什么?只有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才能对土地进行使用,但是在国内土地的使用权购买一般价格都非常高,所以很多人会选......


·一、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保存几年?
      一、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保存几年?过期劳动合同存档规定一般保存两年,档案具体看单位。正常情况下,员工办理辞职和离职的流程如下:1、员工原则......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
      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一、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构成非法出售野生动物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一、四级工伤人员退休后的工伤医疗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四级工伤人员退休后的工伤医疗待遇是怎么样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


·举报必须有证据吗
      是的,没有事实根据和证据是不能随意举报的,属于捏造事实。一切可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只要是违法犯罪的证据及相关线索都可以作为举报材......


·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
      一、行政处罚具有哪些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不谅解从犯怎么判刑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不谅解从犯怎么判刑?1、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1)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是就刑事责任而言,而不是比照主......


·一、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一、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吗?兼职的劳动合同受法律保护,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要求签署劳动合同,也能订立口头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