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一、如何写房产遗嘱有法律效力?
  
  遗嘱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______,特请______和______作为见证人,并委托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______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______
  
  3、其他说明事项:______
  
  本遗嘱一式__份,由______、______、______保存。
  
  立遗嘱地点:______
  
  立遗嘱时间:公历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______(签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自书房产遗嘱注意事项
  
  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________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
  
  2、正文。
  
  (1)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2)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
  
  (3)写明遗嘱人对遗产的处理意见。
  
  (4)写明所订立遗嘱的份数。
  
  (5)写明订立遗嘱的时间和地点。
  
  3、尾部。
  
  分别由立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等签名或盖章,另外要写明遗嘱的日期。
  
  三、自书遗嘱的其他注意事项: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以及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近年来,财产的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比如股权、证券等等,遗嘱人只能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有些遗嘱人缺乏这方面的意识,或是由于我国传统“大男子”主义的影响,在立遗嘱之时,根本没有想到首先应该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财产析出,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上公堂,易导致遗嘱部分无效的后果。除此之外,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尽量涵盖所有遗产,同时具明遗产分配的比例等。
  
  2、遗嘱的签名
  
  我国的习俗强调签名,不认可盖章、按手印的方式。如果遗嘱人没有签名,尽管遗嘱内容真实,但因欠缺形式要件也是无效的。除了上文所分析的,若是自书遗嘱有些许改动的,建议在改动的地方签名、按手印,同时注明改动的日期,但最好还是重新再订立一份遗嘱。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
  
  自书遗嘱一定要写明确切的日期,注明年、月、日。通过日期,我们可以判断出遗嘱的效力。司法实践中,因未写明日期或是日期不确切而认定不满足遗嘱的形式要件,判决遗嘱无效的案件比比皆是。笔者建议应该严格依照法律条文来书写,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另外,对于日期的涂写、更改,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没有明确规定。
  
  4、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为防止自书遗嘱无效或有瑕疵,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找专业人士来指导。专业人士会考虑遗嘱的效力。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思订立遗嘱,综合考虑家族关系,子女情况,税收,遗产来源等问题,尤其是对于遗产的所有权问题,一定需要追根溯源,避免遗嘱内容的无效。
  
  一般来说,只要是有民事能力的主体,自愿签署遗嘱,且遗嘱的内容处分了属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其死亡之后,是会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处分遗产的。若是被他人举证遗嘱无效,且经过核实确实无效的,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来处理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适用吗?
      劳动合同法是针对社会中的用工关系的一种标准和规范管理,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人是平常的雇佣关系之外的,例如我们熟悉的事业单位便是如此。那......


·两孩子打架应该怎么处理?
      两孩子打架应该怎么处理?两孩子打架应该怎么处理第一步:将两个打架的孩子分开。当成人发现两个孩子打架时,第一步是将两人分开,让他们不要伤......


·无证驾驶撞成轻伤如何赔偿 一、无证驾驶撞成轻伤如何赔偿
      无证驾驶撞成轻伤如何赔偿一、无证驾驶撞成轻伤如何赔偿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赔偿权利人必......


·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
      一、国家赔偿诉讼时效多久?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


·民营企业受贿如何处罚?
      在平常的工作中,有不少人因为在职务上的便利,他人会给与一定的金钱为自己谋利益,或者该人收取他人的金钱为此谋利益。不论是那种情况,都构成法律上......


·房屋的基本情况: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的地理位置(见附件的平面图),安置房屋面积是多少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摊建筑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
      人被车撞后经过交警的责任认定,判定为车主全责,与行人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时候伤者就可以要求肇事司机赔偿自己的损失,不仅仅是医药费,还有误工费等......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
      事实上,劳动者只要工作了一定的年限,就可以享受一定期限的年假。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劳动者不可以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是什么呢?此外,如果由于......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 大家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
      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该如何写您都知道,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当事人协商一致,再签订了债权债务转移协议书,就可以使债权债务发生转移。但是,你......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


·2023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
      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2019分公司有签订合同的权利,《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